目 录
第一部分: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开展种植业服务、农作物技术推广、病虫害预报及防治,指导农村产业调整;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试验以及技术推广、咨询、指导和培训;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村综合服务功能。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管理和保护当地水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负责全镇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防汛,抗旱组织与实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是独立的机构编制单位,无下属的二层机构单位。单位有编制数为12人,在职在编人数11人,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58.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2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4万元,增长24.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2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4万元,增长24.0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58.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8.2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4万元,增长24.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4万元,增长17.1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5.5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48万元,增长49.68%,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175.0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88万元,增长21.4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9.9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15万元,增长34.9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2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04万元,增长24.03%。其中:基本支出246.47万元,项目支出11.81万元。
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45万元,支出决算为3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25.45 |
0.04 |
0.16 |
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2 |
25.19 |
114.5 |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1 |
12.6 |
114.5 |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8.8 |
10.08 |
122.73 |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3.74 |
15.48 |
112.66 |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30199 |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
116.34 |
163.50 |
140.54 |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0 |
0.79 |
0 |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
|
2130309 |
水利执法监督 |
7.20 |
7.20 |
100 |
主要原因是支出持平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维护 |
0 |
2 |
0 |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
|
2130314 |
防汛 |
9.38 |
1.52 |
16.21 |
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7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73 |
19.9 |
118.95 |
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家庭补助减少。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六)其他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比上年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是修车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4万元,比上年增加0.92万元,原因是修车费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农业农村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江西镇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2.04万元,平均每辆2.0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4年度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81%。绩效自评报告及各项目自评表已于2025年4月27日在江南区预决算网站公开。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谋划资金拨付计划。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西镇河长制“三员”生活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全部完成。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拨付资金计划。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