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福建园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福建园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和以弘扬社会公德为主的道德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口,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病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和劳动就业的管理工作;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6)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新建、联建和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震、防火、抢险、防灾救灾工作;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动物防疫、食品和药品监察;负责街道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财政。
(11)完成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独立编制机构。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共3个,与上年一致。
(2)独立核算机构。
2024年,独立核算机构共3个,与上年一致。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37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较上年年末的35人增加2人,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①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18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较上年年末的17人增加1人,原因是人员调动。
②福建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11人(包括退役军人服务站3人),与上年一致。
③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8人,较上年年末的7人增加1人,原因是新进入编人员。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本级)、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37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70.7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9.18万元,增长1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6.3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9.27万元,增长21.75%,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年欠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5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2.82元,下降76.73%,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节约开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7.27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节约开支。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370.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70.7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9.18万元,增长1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737.7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3.44万元,增长82.48%,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年账款。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9.5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年账款。
3.教育支出(205类)1.7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等方面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1.84万元:主要用于百姓小舞台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节约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800.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28.76万元,增加8.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调薪。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05.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9.57万元,下降31.98%,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节约开支。
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89.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管大队2024年预算在街道。
8.城乡社区支出(212类)530.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65万元,下降9.95%,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节约开支。
9.农林水支出(213类)7.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2万元,下降55.56%,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节约开支。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4.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3万元,下降51.17%,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节约开支。
1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8.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调薪。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23.0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等方面支出。
1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6.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9.27万元,增长21.75%。其中:基本支出2895.48万元,项目支出1410.68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54万元,支出决算为430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4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0.38万元,支出决算为7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7%,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业务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9%,主要用于社会稳定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三)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主要用于社区健身器材维护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64.48万元,支出决算为280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69%,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资和社保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8%,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医保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82万元,支出决算为8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主要用于业务办公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9.43万元,支出决算为46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44%,主要用于业务办公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九)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44%,主要用于办公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9万元,支出决算为4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95%,主要用于应急等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6.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48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预决算无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六)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4.5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4.5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欠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6%,比上年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城管及街道车辆维护。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比上年增加6.87万元,原因是城管车辆维护由街道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3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65万元,平均每辆2.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9.69元,增长1008.82%。主要原因是:城区部门调剂,比2023年增加289.69万元,增长1008.82%。主要原因是:城管中队人员经费由街道做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556.73万元,执行数3518.1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88个,项目支出总额3518.1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8个,本级项目支出3518.17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6.6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4.0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88%;14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381.4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5.9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6.12%。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畅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4.5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7.74万元,执行数为479.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维护城市卫生整洁;二是达到预期效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