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掌握社区基本情况:掌握网格内各类社会服务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每周三上报网格化服务管理受理事项登记表。
2、联系服务群众: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受理报警求助,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自觉接受监督。
3、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4、指导网格开展工作:按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要求,指导网格负责人和各种管理力量开展服务管理工作。
5、管理实有人口:全面准确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落实工作措施,掌握出租房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6、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掌握网格内现有的矛盾纠纷,分析问题发生原因,掌握发展趋势。
7、搞好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对各类社会组织做到底摸清、情况明、服务到位、管理规范。依法坚决取缔非法组织,积极培育社区服务组织
二、机构设置
江南区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是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的二层事业单位,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0.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9万元,为南宁市江南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的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0.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的增长。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6.01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和独生子女保健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23.4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类)8.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261.1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7.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1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的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33.18%(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64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1%。具体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支出决算 |
完成年初预算 |
主要原因 |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5.64 |
9.51 |
60.81% |
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03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6%。具体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支出决算 |
完成年初预算 |
主要原因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9.03 |
6.01 |
66.56% |
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
(三)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为73.86万元,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具体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支出决算 |
完成年初预算 |
主要原因 |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73.86 |
8.09 |
10.95% |
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具体情况如下: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支出决算 |
完成年初预算 |
主要原因 |
| 住房公积金 |
7.96 |
7.38 |
92.71% |
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0。全年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未产生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全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福建园街道网格化管理中心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全年无国内外公务接待批任务。未产生开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7万元,降低70.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比2022年增加0.28万元,增长24.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