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南区2021年“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江纪发〔2020〕12号)要求,由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督查工作检查组对城区元旦春节期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以单位自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共抽查了沙井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所等4家单位,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沙井街道办事处
1.会计科目运用不恰当
(1)2020年11月18日53号凭证 11月11日人口普查加班餐费462.5元、加班补助850元、加班餐费369元、365元;11月18日54号凭证,清洁乡村(清理外运乐贤村房前屋后杂物支出7693.8元,以上费用列支科目“租赁费”。
(2)2020年11月18日54号凭证,支付制作禁止露天焚烧警示牌6706.2元、购买油漆、地坪漆、迷彩挡板和迷彩网等154435元(其中74916元列入办公费,其余列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2020年12月南宁市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补助资金1048元(用于创城突击制作宣传广告支出)。
(4)2020年12月第91号凭证,凭证摘要为四个联络站宪法宣传活动印刷品费用,金额2687元。列会议费支出。
2.财务支出审批手续不齐全 2020年11月30号 退役军人体检用餐,快餐费1250元,(无请示,无体检人员名单)。
(二)农业农村局
1.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
(1)2020年12月1日 2号凭证 购桂ADJ510 商业保险2244.14元发票无经手人、无证明人签名。
(2)2020年3月12日,12号凭证报销单1844.33元无领导审批签名 。
(3)2020年2月26日16号凭证 ,桂AS0076年审费报销单260元无领导审批签名。
2.未按规定到城区车辆维修定点单位维护车辆 2020年4月20日33号凭证 车辆尾号510、522、0076、533、901在驿车援汽车维修服务公司喷漆,该公司不是城区车辆维修定点单位。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4-12月期间,每月固定给加油卡主卡(尾号501628)充值4000元,主卡下挂的7张子卡有5张每月基本无支出,但每月仍有固定的金额分配充值到卡上,造成资金的闲置。
二、各单位整改情况
财政局对督查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并要求认真整改,目前各有关单位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沙井街道办事处
1.关于会计科目运用不恰当的问题 已按要求调整会计科目。
2.关于财务支出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 已按要求补齐审批手续。
(二)农业农村局
1.关于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已按要求完成单位领导审批签名手续。
2.关于未按规定到城区车辆维修定点单位维护车辆的问题 已制定相关文件规定进入定点库选取维修单位。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将闲置加油卡号的资金重新分配。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专项督查,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今后财政局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强化对城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联合督查,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单位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各预算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长效机制。
江南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