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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南区2021年“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江南区财政局  作者:江南区财政局  时间:2021-03-19 10:35

关于江南区2021年“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江纪发〔2020〕12号)要求,由财政局、审计局组成督查工作检查组对城区元旦春节期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以单位自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共抽查了沙井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所等4家单位,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沙井街道办事处

1.会计科目运用不恰当

1)2020年11月18日53号凭证 11月11日人口普查加班餐费462.5元、加班补助850元、加班餐费369元、365元;11月18日54号凭证,清洁乡村(清理外运乐贤村房前屋后杂物支出7693.8元,以上费用列支科目“租赁费”。

22020年11月18日54号凭证,支付制作禁止露天焚烧警示牌6706.2元、购买油漆、地坪漆、迷彩挡板和迷彩网等154435元(其中74916元列入办公费,其余列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2020年12月南宁市服务惠民专项活动补助资金1048元(用于创城突击制作宣传广告支出)。

4)2020年12月第91号凭证,凭证摘要为四个联络站宪法宣传活动印刷品费用,金额2687元。列会议费支出。

2.财务支出审批手续不齐全2020年11月30号  退役军人体检用餐,快餐费1250元,(无请示,无体检人员名单)。

(二)农业农村局

1.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

1)2020年12月1日 2号凭证  购桂ADJ510 商业保险2244.14元发票无经手人、无证明人签名。

2)2020年3月12日,12号凭证报销单1844.33元无领导审批签名 。   

3)2020年2月26日16号凭证 ,桂AS0076年审费报销单260元无领导审批签名。

2.未按规定到城区车辆维修定点单位维护车辆  2020年4月20日33号凭证  车辆尾号510、522、0076、533、901在驿车援汽车维修服务公司喷漆,该公司不是城区车辆维修定点单位。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4-12月期间,每月固定给加油卡主卡(尾号501628)充值4000元,主卡下挂的7张子卡有5张每月基本无支出,但每月仍有固定的金额分配充值到卡上,造成资金的闲置。

二、各单位整改情况

财政局对督查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并要求认真整改,目前各有关单位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沙井街道办事处

1.关于会计科目运用不恰当的问题  已按要求调整会计科目

2.关于财务支出审批手续不全问题  已按要求补齐审批手续

(二)农业农村局

1.关于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单位领导审批签名手续。

2.关于未按规定到城区车辆维修定点单位维护车辆问题已制定相关文件规定进入定点库选取维修单位。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闲置加油卡号资金重新分配。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专项督查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今后财政局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强化对城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联合督查,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单位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各预算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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