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城区三公经费支出724.19万元,同比2017年执行数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7.68万元,增加7.68万元,增长38.4%;公务接待费25.07万元,减少19.93万元,下降44.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1.44万元,减少2.56万元,下降0.38%。
城区“三公”经费中,发生的因公出国(出境)费,根据自治区及南宁市的文件规定出国(境),均按文件规定办理执行;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城区2018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等各项措施,减少接待量,压缩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对部分车辆进行了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