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城区三公经费支出739万元,比上年下降26.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716万元,比上年下降20.3%。我城区2017年发生因公出国(出境)2批次6人次、费用20万元,比上年增加1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0万元,比上年增长58.7%;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下降63.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44万元,比上年下降6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4万元,比上年下降22.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2万元,比上年下降15.76%;2017年我城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包括开展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我城区“三公”经费中,发生的因公出国(出境)费,均是根据自治区及南宁市的文件规定出国(出境)的,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大幅下降,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63.4%,主要原因是:我城区2017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等各项措施,减少接待量,压缩接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