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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交通运输局  作者:  时间:2026-03-10 18:00

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乡村公路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质量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二)对乡村公路建设进行监督、检验和指导

(三)依法履行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实施路政监督检查,保障公路完好、平整、畅通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隶属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07.77万元,总支出107.7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109.75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基数调整,收支总体较上年变化不大。总支出较上年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07.77万元,总支出107.7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109.75万元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107.7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支出较上年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基数调整。

2026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8类,其中:

(1)事业单位离退休2.5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2.34%;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2.88%;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6.44%;

(4)事业单位医疗5.5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5.15%;

(5)公务员医疗补助7.6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7.07%;

(6)公路运输管理58.8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54.56%;

(7)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8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75%;

(8)住房公积金10.5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9.8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107.77万元,总支出107.7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下降1.8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基数调整。具体收支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人员的职业年金缴纳、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交通局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二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13.1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局本级医疗保险、二层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要用于交通局及二层机构公务员医疗补助。

(3)交通运输支出60.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部门定额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107.77万元,较上年下降1.80%,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社保基数调整。具体情况为:

(1)事业单位离退休2.5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2.34%;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2.88%;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6.44%;

(4)事业单位医疗5.5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5.15%;

(5)公务员医疗补助7.6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7.07%;

(6)公路运输管理58.8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54.56%;

(7)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88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75%;

(8)住房公积金10.5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9.8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81万元,公用经费3.96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

1

2

3

合计

107.77

105.78

3.9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9.79

89.79

301

01

基本工资

25.67

25.67

301

02

津贴补贴

1.34

1.34

301

03

奖金

0.25

0.25

301

07

绩效工资

23.25

23.25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07

11.07

301

09

职业年金缴费

6.48

6.48

301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18

5.18

301

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99

5.99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67

0.67

301

13

住房公积金

9.88

9.8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58

1.62

3.96

302

01

办公费

0.74

0.74

302

02

印刷费

0.16

0.16

302

11

差旅费

1.90

1.90

302

13

维修(护)费

0.21

0.21

302

15

会议费

0.38

0.38

302

16

培训费

0.17

0.17

302

17

公务接待费

0.41

0.41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

1.6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37

14.37

303

02

退休费

14.37

14.3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5万元,与2025年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持平,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4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元,较上年增长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万元,较上年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度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安排如下:

科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1

办公费

0.74

2

印刷费

0.16

3

差旅费

1.90

4

维修(护)费

0.21

5

会议费

0.38

6

培训费

0.17

7

公务接待费

0.41

合计

3.96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1:1.8.1部门预算公开表_305002-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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