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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纪委监委  作者:  时间:2025-04-09 17:3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1.城区纪委监委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城区党委领导下,配合城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全城区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城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完成城区党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定期更新公众号、门户网站各板块,根据城区要求完成全部网评任务共百余条。参与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反腐倡廉案例,在拍摄警示教育片中,参与撰写警示教育故事脚本。维护城区反腐倡廉网站等平台,根据网络平台留言,做好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等工作。做好全城区反腐倡廉重要活动的图片、资料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城区纪委监委的新闻稿件、内刊稿件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讲好江南廉洁故事。按时按量完成区委、人大、宣传部、统战等部门(单位)相关撰稿任务。承办城区纪委监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主动跟进,积极落实。做好枢纽和桥梁,与委机关各室保持沟通畅通,与市委宣传部保持积极对接。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城区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中共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南区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8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和案件管理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

2.所属下级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下级事业单位,负责城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3.编制现状

城区纪委监委编制数35,实有数33;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编制数9,实有数8。

第二部分: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总收入1076.05万元总支出1076.0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076.05万元,较上年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城区纪委监委本级981.41万元,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94.6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1076.05万元,较上年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总收入1076.05万元,总支出1076.0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6.05万元,较上年增长3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中央提前下达2025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807.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5.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2.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工伤及失业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4.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42.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9.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16万元,较上年增长36.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具体情况为: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169.44万元;

2)津贴补贴146.24万元;

3)奖金119.82万元;

4)绩效工资25.38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91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42.91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33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96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4万元;

10)住房公积金68.91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1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4.39万元;

2)印刷费1.1万元;

3)邮电费5.09万元;

4)差旅费10.87万元;

5)维修(护)费0.98万元;

6)会议费3.12万元;

7)培训费1.02万元;

8)公务接待费3.62万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4万元;

10)其他交通费用31.32万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退休费9.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07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17万元,下降1%,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3.8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5.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3.4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4.94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4年预算77.32万元减少2.38万元,下降3.1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48.6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4.51万元、服务类采购24.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大案要案纪律审查工作经费,预算资金1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队伍建设强化。设2条数量指标:1.重大案件查办数量≥2件。2.普通案件查办数量≥50件;设1条质量指标:问题线索处置率≥90%;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效=12个月;设1条成本指标:项目年度总支出≤100万;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设1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经费,预算资金2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经费支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高社会满意度。设1条数量指标:检查督查次数≥50次;设1条质量指标:督查检查覆盖率≥50;设1条时效指标: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90%;设1条成本指标:总成本≤25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问题整改落实率≥90%;设1条满意度指标:被检单位或人员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以上详见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_2025032710565253.xls

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108001-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1,2部门预算公开表_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x

1,2,3部门预算公开表-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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