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和人行道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城市管理部门管养的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桥梁、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负责城区管养的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级城市广场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以及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组织实施;负责行政申诉工作;负责城区相关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九)负责拟订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城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和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
(十)配合城区宣传部门对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对外宣传,配合对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处置。
(十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南宁市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牌子。
2. 所属单位
下属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单位)和江南区市政环卫管工作站(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631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2.631001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3.631003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4.631004 南宁市江南区市政环卫工作站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
(2)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制数268人,编制数内实有人数195人。
(3)江南区市政环卫工作站
编制人数3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6人。
(二)人员构成
(1)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23人。
(2)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制人数268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95人(其中工勤编制26人,实有18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457人。
(3)江南区市政环卫工作站
编制人数3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 26人,聘用人员19人。
第二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 7608.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608.7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 7608.75万元。2025年部门支出总预算 7608.7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收入预算7608.75万元,比2024年4853.5万元,增加2755.25万元,同比上升56.77%。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市支队有转隶人员到我单位及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江南区管理有人员转移后,我单位人员增多,相应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支出总预算7608.75万元,比2024年4853.5万元,增加2755.25万元,同比增长56.77%。支出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市支队有转隶人员到我单位及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江南区管理有人员转移后,我单位人员增多,相应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保、项目经费支出增多。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减少2.74万元,下降11.8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增加0.91万元,增长57.5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5.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同比减少5.95万元,下降11.5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2%,同比增加36.64万元,增长1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1%,同比增加44.59万元,增长25.17%;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7.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同比增加34.3万元,增长27.89%;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6%,同比增加1.38万元,上升7.37%;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0%,同比减少130.08万元,下降94.42%;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同比增加11.69万元,上升18.09%;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990.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59%,同比增2392.68万元,上升92.11%;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567.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6%,同比增加517.67万元,上升1035.34%;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4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5%,同比增加41.92万元,上升5.92%;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9.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3%,同比增加72.01万元,增长25.0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608.7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08.7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市支队有转隶人员到我单位及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江南区管理有人员转移后,我单位人员增多,相应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市支队有转隶人员到我单位及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江南区管理有人员转移后,我单位人员增多,,相应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保、项目经费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08.75万元,较上年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市支队有转隶人员到我单位及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江南区管理有人员转移后,我单位人员增多,相应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预算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6.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市支队有转隶人员到我单位及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江南区管理有人员转移后,我单位人员增多,相应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保、项目经费支出增多。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含参公)在职在编人员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5.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8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7.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1万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69万元,行政(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32万元,在职在编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990.23万元,城管执法中的各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567.6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49.5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9.74万元,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22.08万元,同比增加3033.41万元,增长76.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接收市支队转隶人员、原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江南区管理人员增多。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403.51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908.52万元,
(2)津贴补贴735.49万元,
(3)奖金675.73万元,
(4)绩效工资102.07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9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221.73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7.38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8.34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2万元,
(10)住房公积金359.74万元,
(1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2.7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6.37万元,其中:
(1)办公费26.74万元,
(2)印刷费6.49万元,
(3)水费0.61万元,
(4)电费2.64万元,
(5)邮电费26.47万元,
(6)差旅费67.99万元,
(7)维修(护)费6.65万元,
(8)会议费17.44万元,
(9)培训费6.26万元,
(10)公务接待费3.24万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5万元,
(12)其他交通费用158.16万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0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21万元,其中:离休费192.2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89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5.03万元,下降13.6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业务。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3.24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3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7.24万元,增长107.2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执法车辆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28.65万元23.32万元,比上年增加5.33万元,增长22.86%,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街道乡镇大队归执法局管理,原下放至街道乡镇公务用车收回执法队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0.94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同比增加41.6万元,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接收市支队转隶人员、原经开区人员转入,相应的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187.93万元,累计折旧1982.28万元,净值205.66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9.5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2.97%(其中,房屋62.4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0.37%);(2)设备61.08万元,占29.70%(其中,车辆29.93万元,占14.55%,单价100万及以上设备0.00万元,占0.00%);(3)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00%;(4)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5)家具和用具15.07万元,占7.33%;(6)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单位2025年申报的4个预算绩效项目纳入城区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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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总额 |
年度绩效目标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成本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可持续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管养路段路灯电费 |
567.67 |
保障市民夜间出行 |
数量指标:路灯数量(≥11760盏) |
质量指标:照明合格率(≥95%) |
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5年) |
成本指标:所需经费(=5676729.98元) |
社会效益指标:市民出行(有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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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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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 |
4.70 |
按时支付环卫站遗属补助,保障其生活 |
数量指标:遗属人员(=3人) |
质量指标:补助质量(合格) |
时效指标:完成时间(≥12月) |
成本指标:所需经费(≥469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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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指标:遗属生活(有效保障) |
满意度指标:遗属满意度(≥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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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运转经费 |
14.29 |
根据南宁市伙食补助相关政策规定,参照城区政府行政机关食堂运转制度,环卫站自行委托服务公司提供餐饮服务,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
数量指标:职工人数(≥43人) |
质量指标:食品质量合格率(≥99%) |
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5年) |
成本指标:所需经费(=1429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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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指标: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 |
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5%)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1.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