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合法经营场所外无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邕江南宁市托洲大桥至南宁市六律大桥江南辖区内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河道、环保、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进行采矿和不按照采矿许可内容进行采矿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用地审批或未按照用地审批手续内容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除外)及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实施燃气执法工作。
(九)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城市建成区内人口集中露天烧烤食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承担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建筑施工噪声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十)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设计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自治区、南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负责对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分派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处置。
(十四)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单位,下设9个大队:内勤大队、法制和督察大队、福建园大队、江南大队、沙井大队、那洪大队、金凯大队、乡镇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大队内设22个中队,具体为内勤大队2个中队、法制和督察大队2个中队、福建园大队3个中队、江南大队3个中队、沙井大队3个中队、那洪大队3个中队、金凯大队3个中队、乡镇大队2个中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设置中队。
第二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5820.85万元,总支出5820.8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5820.85万元,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5820.85万元,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5820.85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5820.8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5820.85万元,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
(2)卫生健康支出(类)15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
(3)城乡社区支出(类)481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78%。
(4)住房保障支出(类)30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5820.85万元,较上年增长6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具体情况为:
(1)工资福利支出(类)5397.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73%。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57.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65.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3%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88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3.09万元,下降13.45%,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2.03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9.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控收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17.85万元,比上年增加7.13万元,增长66.5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7.85万元,比上年增加7.13万元,增长66.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乡镇大队和街道大队车辆由派驻乡镇和街道管理,2025年归回执法队统一管理。
(四)2025年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25年全口径安排的会议费预算1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预算13.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13.67%。会议费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的费用支出。我执法队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南宁市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
2.2025年全口径安排的培训费预算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预算5.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6.01万元,同比减少94.63%。培训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城管执法军事训练、参加城区区内外研修班等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0.15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4年预算增加44.22万元,增加16.6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接收在职在编人员40人和市城管支队转隶13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净值90.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4万元,占国有资产27.77%;固定资产净值63.68万元,占国有资产70.62%,其中:通用设备43.19万元(车辆29.91万元,占69.25% ,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27万元;家具和用具8.27万元,占国有资产9.17%;无形资产净值1.45万元,占国有资产1.61%。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江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