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小学其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是江南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形式,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 所属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是江南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核定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有实名编制数3个,年末在职人数3,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3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25,同比减少39.84万元,同比下降22.50%。
2024年支出总预算137.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同比2023年支出总预算减少39.84万元,同比下降22.5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3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25,同比减少39.84万元,同比下降22.5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24年当年支出预算共137.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教育支出(类)124.11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项)43万元,小学教育(项)31万元,初中教育(项)6万元,高中教育(项)3.5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15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5.6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3.8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项)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2.7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2.7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7.25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总预算137.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同比2023年支出总预算减少39.84万元,同比下降22.50%。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所管辖幼儿园的事务运行及监管。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预算数为3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所管辖小学的事务运行及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软件设施的建设。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所管辖初中学校的事务运行及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软件设施的建设。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所管辖高中学校的事务运行及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软件设施的建设。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支出(项)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所管辖初中小学校退休人员费用及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软件设施的建设。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5.6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所管辖初中小学校退休人员费用及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软件设施的建设。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1.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教职工的医疗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教职工的医疗补助。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当年支出预算共137.25万元,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基本支出预算共38.7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类)36.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74万元,津贴补贴0.38万元,奖金8.45万元,绩效工资6.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5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5万元,住房公积金2.7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1万元,其中办公费0.24万元,印刷费0.05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福利费0.13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02万元,退休费1.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4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1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3年预算的2.34万元,减少0.63万元,下降26.9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精简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5个,预算资金414.07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附件一:1.9.2绩效目标审核表_201-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江南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资金3.5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1档补助标准3500元/人·年;第2档补助标准1000元/人·年,按学期发放。设1条数量指标: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实际申请审数为准;设1条质量指标: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支付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支付期限=12个月;设1条成本指标: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1-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金额度=以实际申请审数为准;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学生生活费=100%;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学生和家长满意≥95%。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江南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资金300.5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设1条数量指标: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实际申请审核人数为准;设1条质量指标:给予审核符合条件学生发放资金补助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生活补助支付期限≤12个月;设1条成本指标:发放生活补助资金≤3以实际发放符合条件学生补助资金为准;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补助生活,补助学生生活费=100%;经济效益指标:设1条满意度指标:受益学生和家长满意≥95%。
详见附件一: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二:1.8.1部门预算公开表_201001-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