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工作。
(二)承办江南区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调查队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是江南区统计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管理形式,无内设机构。
(二)预算单位构成
132003 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核定参公事业编制数4人。
(二)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2月28日,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在职在编人员共3人。
第二部分: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 60.31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0.3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60.31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二)2023年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40.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9.9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5.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4.49万元。
(三)2023年单位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60.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收入59.90万元增加0.41万元,同比增长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0.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支出59.90万元增加0.41万元,同比增长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6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预算0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总支出60.31万元,同比增长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一)基本支出60.31万元。从功能分类科目看具体是:
1.行政运行4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工资薪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1.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3.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公积金4.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3年没有安排项目经费支出。
四、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 60.31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0.3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60.31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0 万元。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40.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9.9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5.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4.49万元。
(三)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0.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收入59.90万元增加0.41万元,同比增长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支出59.90万元增加0.41万元,同比增长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1万元,同比增长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60.31万元,同比增长0.68%;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60.31万元,从功能分类科目看具体是:
1.行政运行40.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工资薪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1.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公务员医疗补助3.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公积金4.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31万元,同比增长0.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其中:人员经费预算54.86万元,公用经费预算5.45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具体情况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53.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75万元,津贴补贴10.40万元,奖金1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3万元,住房公积金4.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3.49万元,其中:办公费0.40万元,印刷费0.10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03万元,维修(护)费0.10万元,会议费0.27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福利费0.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45万元,与2022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45万元,与2022年持平。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9万元,与2022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5.45万元(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没有安排预算项目,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所以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