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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统计局  作者:江南区统计局  时间:2023-03-16 16:31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区统计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江南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江南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区统计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城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城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城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城区地方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城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城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城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 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城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节能降耗、招商引资、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六) 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城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负责核准统计管理登记。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城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依法审批(备案)各镇(街道)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城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健全和管理城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制定城区各镇(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 负责管理城区统计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干部教育、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私营企业(含改制企业)的劳动工资统计管理。

(十三) 组织实施全城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罚;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执行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承办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相关工作;承担统计改革的相关工作职责。

(十四)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本级单位的单位性质是行政管理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全额拨款,内设工作部门有:办公室(财务、人事)、法规设管股、综合核算股、工业能源股、投资股、商贸股、农业股、住调股、人口就业股、服务业名录股等10个股室。

2. 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有2个: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和江南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两个单位均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全额拨款,均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32 江南区统计局(一级预算单位)

2.132001 江南区统计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132002 江南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132003 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江南区统计局本级核定行政编制数5人,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核定参公事业编制数4人,江南区统计局普查中心核定参公事业编制数6人。

(二)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2月28日,江南区统计局本级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27人(行政编制在职人员5人,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22人),退休1人;所属单位江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在职在编3人,退休1人;所属单位江南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在职在编4人。


第二部分:江南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 436.6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6.6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436.66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

(二)2023年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350.4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预算0.5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42.1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23.3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20.19万元。

(三)2023年部门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436.66万元,比2022年预算436.87万元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0.0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6.66万元,比2022年预算436.87万元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0.05%。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43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预算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总支出436.66万元,同比下降0.05%。其中:基本支出311.65万元,项目支出125.01万元。

(一)基本支出311.65万元。从功能分类科目看具体是:

1.行政运行179.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在编职工的工资薪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6.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城区统发工资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2.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9.9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13.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公积金20.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125.01万元。从功能分类科目看具体是:

1.专项统计业务支出26.27万元,主要用于常规统计调查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2.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0.5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协统员工资薪酬及社保保险缴纳等支出。

3.其他司法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服务费支出。

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员工家庭补助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支出47.72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项目开展活动经费支出。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 436.6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6.6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436.66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0 万元。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350.43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预算0.5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42.1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23.3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20.19万元。

(三)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36.66万元,比2022年预算436.87万元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0.05%。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6.66万元,比2022年预算436.87万元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0.0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66万元,同比下降0.05%。其中:基本支出311.65万元,项目支出125.01万元。

(一)基本支出311.65万元。从功能分类科目看具体是:

1.行政运行179.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在编职工的工资薪酬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6.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城区统发工资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2.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9.9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13.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在职人员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公积金20.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125.01万元。从功能分类科目看具体是:

1.专项统计业务支出26.27万元,主要用于常规统计调查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2.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0.5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协统员工资薪酬及社保保险缴纳等支出。

3.其他司法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服务费支出。

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员工家庭补助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支出47.72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项目开展活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1.65万元,同比增长5.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3名聘用人员工资由二类标准提高为一类标准。其中:人员经费预算288.16万元,同比增长5.56%,公用经费预算23.49万元,同比增长2.35%。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具体情况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286.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58万元,津贴补贴48.49万元,奖金58.99万元,绩效工资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7万元,住房公积金22.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0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3.49万元,其中:办公费1.75万元,印刷费0.43万元,邮电费1.67万元,差旅费4.45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会议费1.17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福利费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13万元,其中:退休费2.1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5万元,与2022年预算1.35万元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35万元,与2022年预算1.35万元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预算1.17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会议费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统计业务性工作会的费用支出。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预算10.67万元,比2022年预算16.25万元减少5.58万元,同比下降34.34%,培训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统计专题业务培训班等费用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加的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样本轮换项目培训预算2.99万元和江南区规上企业统计电子台账项目培训预算8.37万元在2023年已无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49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54万元,同比增长2.35%。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9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96万元,分别是:统计年鉴、统计执法及宣传印刷预算0.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6个,详见附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经济普查: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第四部分:江南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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