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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委编办  作者:江南区委编办  时间:2023-03-1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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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为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9002 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9.41万元,同比增长0.69万元,同比增长0.8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4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

2023年支出总预算79.41万元,同比增长0.69万元,同比增长0.88%。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54.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16%,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0.2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5%,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24%。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2%,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5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6.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8.44%。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9.41万元,同比增加0.69万元,增长0.8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41万元,同比增加0.69万元,增长0.8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单位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0 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预算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69万元,增长0.88%;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减少。

1. 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项,其中:

(1)行政运行54.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16%,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0.26%。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8%,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26%。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9%,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26%。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与上年持平。

(5)行政单位医疗3.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32%。

(6)公务员医疗补助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76%。

(7)住房公积金6.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8.4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9.41万元,本年收入7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9.4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4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54.9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2.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5.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6.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4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4.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2.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87%,同比增加0.69万元,增长0.9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15.46万元。

2.津贴补贴14.81万元。

3.奖金18.19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1万元。

5.职业年金缴费3.8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4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5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万元。

9.住房公积金6.1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6.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3%,与上年持平。其中:

1.办公费0.54万元。

2.印刷费0.13万元。

3.邮电费0.5万元。

4.差旅费1.37万元。

5.维修(护)费0.13万元。

6.会议费0.36万元。

7.培训费0.13万元。

8.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9.福利费0.26万元

10.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4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3年预算0.3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议的费用支出。

2. 培训费2023年预算0.1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本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及本单位干部外出参加各类专题业务培训班等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面余额为0.52万元,分布构成如下:固定资产0.35万元、累计折旧0.56万元;无形资产0.17万,累计摊销0.18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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