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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新屋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教育局  作者:江南区教育局  时间:2023-03-20 08:00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新屋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新屋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年度部门预算江南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接收辖区内适龄学生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3.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4.做好教师的培训、考核,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新屋小学为江南区教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形式,所需经费由江南区财政核拨。学校设有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校医室、图书馆、心理健康室及各学科办公室。

2. 所属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新屋小学是江南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

(二)人员构成

2023年年初实有实名编制52人,聘用教师控制数2人,后勤控制数2人,退休教师20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新屋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062.65万元,比2022年收入总预算1071.22万元减少8.57万元,同比减少0.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2.65万元,减少8.57万元,同比减少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当年支出预算1062.65万元,比2022年支出预算1071.22万元减少8.57万元,同比减少0.8%。其中:

1.教育支出707.93万元,减少13.27万元,同比减少18.4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3万元,增加7.84万元,同比增加4.74%;

3.卫生健康支出102.09万元,减少2.15万元,同比减少2.06%;

4.住房保障支出79.59万元,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1.24%。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062.65万元,2022年收入总预算1071.22万元,同比减少8.57万元,同比增加0.8%。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2.65万元,占比10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06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27万元,项目支出8.38万元。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预算数为707.93万元,占比66.62%,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教职工工资、支付编外人员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生均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7.95万元,占比1.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04.41万元,占比9.8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及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0.68万元,占比4.7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及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职业年金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1.96万元,占比3.9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60.13万元,占比5.66%,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和聘用控制数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79.59万元,占比7.4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和聘用控制数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6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0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59万元)。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1.2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1.2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2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9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退休教师人数增加,学校教职工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27万元,项目支出8.38万元。

2050202小学教育70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55万元(人员经费684.4万元,公用经费15.15万元),项目支出8.38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7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4.27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021.17万元

30101基本工资226.33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0.99万元

30103奖金236.66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91.32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41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50.68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96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13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79.59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万元

30201办公费10.95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5万元

30302退休费17.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学校事业运行经费为15.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学校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2023年江南区富德小学生均公用经费3.24万元,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江南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江南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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