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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教育局  作者:江南区教育局  时间:2023-03-20 08:00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上级主管单位的行政规章制度。

(二)配合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三)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四)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五)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校长办公室、副校室、校办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等办公室。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201012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小学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本单位2023年事业编制数66人,教师控制数5人,后勤控制数2人。

(二)人员构成

本单位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员工66人,退休教职工15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预算1437.59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增加89.82万元,同比增长6.66%。2023年度支出预算1437.59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加89.82万元,同比增长6.66%。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校教职工及学生人数增加。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预算143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7.5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100%,较上年增长6.66%。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校教职工及学生人数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437.59万元(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教育支出:990.88万元,其中,小学教育990.88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增加70.49万元,同比增长7.66%。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2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39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增长14.2万元,同比增长6.92%。

(三)卫生健康支出:124.14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4.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67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同比增长0.63%。

(四)住房保障支出:103.2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03.28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增加4.35万元,同比增长4.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37.59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增加89.82万元,同比增长6.66%。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37.59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加89.82万元,同比增长6.66%。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校教职工及学生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437.5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教育支出:990.88万元,比上年增加70.49万元,同比增长7.66%。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业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29万元,比上年增长14.2万元,同比增长6.9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124.14万元,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同比增长0.63%。主要用于教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和生育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03.28万元,比上年增加4.35万元,同比增长4.4%。主要用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1353.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1316.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1.68万元,津贴补贴14.39万元,奖金308.5万元,绩效工资248.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135.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5.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78万元,住房公积金103.2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54万元,其中办公费9.54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6.9万元,退休费15.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2023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20.54万元(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2年预算21.35万元减少0.81万元,同比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压减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99.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25万元。(详细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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