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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教育局  作者:江南区教育局  时间:2023-03-20 08:0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我校坚持以育人为本,遵循“把学校办成能适应当地发展需要,学生向往、家长放心、社会声誉好的学校”这一办学思想,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为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加大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力度。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正面形象,提高执行力,打造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

2.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通过多读书、读好书,打造学习型教师团队,使更多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得以成才,成为名师;

3.大力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在校园“班班通”、自动录播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专业、智能的教育教学信息管理系统,打造智慧校园;

4.继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校园照明、监控、空调等设备的升级改造,打造高标准“文明校园”;

5.深入贯彻“知美尚美成就美”教育品牌。秉持“美的教育”这一办学理念,结合江南区“三好”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6.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打造平安校园。抓好疫情防控常规及宣传教育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教学过程的安全措施,进一步健全后勤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小学是江南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实行全额拨款的经费形式,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内设有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图书馆、档案室及各学科办公室。

2、所属单位

南宁市江南小学是江南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南宁市江南小学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江南小学编制数共计238人,其中:

1、事业编制(类)人数228人;

2、聘用教师控制数人数5人;

3、后勤服务控制数人数5人 。

(二)人员构成

南宁市江南小学共有:

1.学生5149人;

2.在岗教职员工238人(其中在编教师228人、控制数教师5人、后勤控制数5人);

3.退休教职员工30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4722.15万元,其中:

1.上级财政资金1368.75万元;

2.本级财政资金3353.40万元。

(二)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支出总预算4722.15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3292.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7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3%;

3.卫生健康支出39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7%;

4.住房保障支出33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22.15万元,比2022年4615.12万元,同比增长2.31%,收入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津补贴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三是增加了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22.15万元,比2022年4615.12万元,同比增长2.31%,预算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津补贴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收入总预算4722.15万元,其中:

1.上级财政资金1368.75万元;

2.本级财政资金3353.4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22.15万元,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津补贴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三是增加了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22.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教职工的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338.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23年支出总预算4722.15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3292.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7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3%;

(3)卫生健康支出39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7%;

(4)住房保障支出33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

2、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4404.49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5.01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4722.15万元,其中:

1.上级财政资金1368.75万元;

2.本级财政资金3353.40万元。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4722.15万元,其中:

1、教育支出3292.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7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3%;

3、卫生健康支出39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7%;

4、住房保障支出33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2.15万元,其中:

(1)小学教育3292.9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8.9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生活补助、物业补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3.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8.06万元;

(5)事业单位医疗177.90万元;

(6)公务员医疗补助222.04万元;

(7)住房公积金338.4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4404.49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4310.5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5.01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01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3个,涉及金额317.6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6603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南宁市江南小学公用经费17.1178万元本级资金(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源)

2.南宁市江南小学外聘人员经费300.4765万元本级资金(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源)

3.南宁市江南小学独生子女保健费0.066万元本级资金(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源)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小学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南宁市江南小学公用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11)南宁市江南小学外聘人员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12)南宁市江南小学独生子女保健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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