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乡村公路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质量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对乡村公路建设进行监督、检验和指导;依法履行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实施路政监督检查,保障公路完好、平整、畅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行政单位,下设二层机构(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共2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305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一级预算单位)
2.305001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3.305002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305003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收入137.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97万元;总支出13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收入13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97万元。比2022年预算116.65万元增加21.32万元,同比增加18.28%。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支出13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116.65万元增加21.32万元,同比增加18.28%。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基数调整,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2023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9%
(2)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1%
(3)交通运输支出9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60%
(4)住房保障支出10.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0%
2023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37.9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00.00%。
事业单位离退休1.72万元,占总预算支出1.2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9.69%;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4.85%;
事业单位医疗5.3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3.88%;
公务员医疗补助7.36万元,占总预算支出5.34%;
公路运输管理93.2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67.60%;
住房公积金10.21万元,占总预算支出7.40%。
(2)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0%,主要是因为财政统筹预算资金,二层机构项目预算主要在本级单位体现。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人员的职业年金缴纳、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交通局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单位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交通运输支出93.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部门定额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
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职业年金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12.7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局本级医疗保险,其中:
事业单位医疗5.35万元,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7.36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交通局及二层机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交通运输支出93.27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项目人员采购办公用品;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2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数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48万元,公用经费5.5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30.75万元,其中:
(1)基本工资24.30万元;
(2)津贴补贴1.54万元;
(3)奖金33.81万元;
(4)绩效工资25.76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7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6.69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5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6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万元;
(10)住房公积金10.2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50万元,其中:
(1)办公费0.94万元;
(2)印刷费0.21万元;
(3)差旅费2.41万元;
(4)维修(护)费0.26万元;
(5)会议费0.48万元;
(6)培训费0.22万元;
(7)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8)福利费0.5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万元,其中退休费1.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4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3年单位无公务接待事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3年预算0.48万元,比2022年预算0.48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00%。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的费用支出。
2. 培训费2023年预0.22万元,比2021年预算0.22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00%,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参加城区区内外研修班等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5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开源节流,控制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100.00%。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预算开支,未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01月01日,本部门共有非机动巡逻车2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非机动巡逻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城区内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工作;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主要是因为财政统筹预算资金,二层机构项目预算主要在本级单位体现。
(详细申报表在附件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公路水路建设养护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