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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财政局  作者:江南区财政局  时间:2023-03-17 17:05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江南区财政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3年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江南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城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财政分配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城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2.贯彻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监督执行。

3.负责管理城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城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城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城区政府外债。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7.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城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城区本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城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8.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城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9.负责城区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10.编制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1.负责管理和监督城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城区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2.负责管理城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贯彻执行金融规范性文件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14.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拟订城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城区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15.拟订城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推动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发展壮大金融业。

16.拟订城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

17.牵头加强对城区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城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邕金融监管部门和驻邕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18.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实施监管;负责本辖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的企业的统筹管理。

19.负责本辖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落实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的地方金融风险属地防范和处置责任。

20.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21.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江南区财政局

单位性质:行政

机构设置:江南区财政局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是江南区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贯彻国家财税政策、监督财会制度执行、参与城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2. 所属单位

江南区财政局下设2个参公事业单位: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江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及1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000  江南区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

2. 00001  江南区财政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 00002  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 00003  江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5. 00004  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江南区财政局:核定编制8人。

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核定编制12人。

江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定编制18人。

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编制5人。

(二)人员构成

江南区财政局:截至2022年12月底,实有人数7人。男性3名,女性4人。

江南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截至2022年12月底,实有人数10人。男性5名,女性5人。

江南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截至2022年12月底,实有人数15人。男性6名(其中1名长期借调其他单位),女性9人。

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截至2022年12月底,实有人数3人。女性3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2023年收入预算2410.92万元,同比增加390.44万元,同比增加19.3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0.92万元,同比增加390.44万元,同比增加19.32%。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万元,与去年持平。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推进平台公司整合升级转型,有效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新增国有企业金融服务项目。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与2022年持平。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654.0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39.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66.32万元。

(4)金融支出(217)49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1)53.07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支出总预算24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87%,同比2022年882.87万元增加5.92万元,同比增长0.67%;项目支出152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3.13%,同比2022年1137.61万元增加384.52万元,同比增长33.8%。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结合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410.92万元,比2022年预算2020.48万元增加390.44万元,同比增加19.32%。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推进平台公司整合升级转型,有效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新增国有企业金融服务项目。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10.92万元,比2022年预算2020.48万元增加390.44万元,同比增加19.32%。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推进平台公司整合升级转型,有效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新增国有企业金融服务项目。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1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10.92万元,基本支出88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87%,同比2022年882.87万元增加5.92万元,同比增长0.67%;项目支出152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3.13%,同比2022年1137.61万元增加384.52万元,同比增长3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1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410.92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1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1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1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1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预算数为664.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预算数为87.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8)预算数为79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事业运行(50)预算数为34.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预算数为5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税收事务(07)信息化建设(09)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治税平台用于信息化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1)预算数为8.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预算数为33.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预算数为64.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预算数为32.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预算数为23.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预算数为1.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预算数为40.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4)金融支出(217)金融发展支出(03)其他金融发展支出(99)预算数为49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平台公司整合升级转型,有效提升公司融资能力的国有企业金融服务项目。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预算数为53.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88.79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301)787.3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9.05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42.4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522.13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301)3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474.1万元,

③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4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7万元。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7万元,与2022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3年预算16.06万元,比2022年预算16.09万元减少0.03万元,同比下降0.019%。主要用于:财政专项会议。

2. 培训费2023年预算61.39万元,比2022年预算46.41万元增加14.98万元,同比增加32.28%。主要用于:财政各类专项培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05万元,比2022年预算56.66增加2.39万元,上涨4.22%,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金额152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2.13万元。

重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国有企业金融服务项目498万元,本级财政保障。

2.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费350万元,本级财政保障。

3.平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经费90万元,本级财政保障。

(六)涉密事项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收支总体情况表

2.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收入总体情况表

3.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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