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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江南区财政局  作者:江南区财政局  时间:2023-03-17 17:01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3年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城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财政分配方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城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2.贯彻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监督执行。

3.秉承“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为财政投资评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承担涉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招标控制价、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及其财政财务基本建设程序和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是江南区财政局下设新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00004  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编制5人。

(二)人员构成

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截至2022年12月底,实有人数3人。女性3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2023年收入预算486.4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49万元,同比2022年390.43万元增加96.0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档案整理费50万元,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费50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与2022年持平。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436.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9.4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6.6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1)3.70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支出总预算48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26%;项目支出40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74%。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结合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6.49万元,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档案整理费50万元,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费5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6.49万元。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档案整理费50万元,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费50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6.49万元,基本支出8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26%;项目支出40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7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6.49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6.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6.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8)预算数为40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事业运行(50)预算数为34.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支出,人员经费31.84万元和公用经费2.3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预算数为4.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预算数为2.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预算数为1.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3.99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301)49.44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34万元,

③退休费(303)32.2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02.5万元。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0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45万元。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45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3年预算0.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专项会议。

2. 培训费2023年预算0.0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各类专项培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4万元,同比2022年3.62万元减少了1.28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金额4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5万元。

重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服务费350万元,本级财政保障。

(六)涉密事项说明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支总体情况表

2.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入总体情况表

3.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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