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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  作者:  时间:2023-03-20 10:54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经营管理,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为农业基本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负责辖区农村能源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正科级,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522.11万元,同比增加91.38万元,增长21.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522.11万元。

2023年支出总预算52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93万元,农林水支出32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18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收入总预算522.11万元。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2.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数为47.77万元,主要用离退休人员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44.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数为22.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职业年金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17.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数为25.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补助。

(6)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232.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支出;

(7)事业运行支出预算数为96.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36.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2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522.11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93万元,农林水支出32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6.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5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2.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数为47.77万元,主要用离退休人员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44.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数为22.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职业年金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17.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数为25.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补助。

6)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232.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支出;

7)事业运行支出预算数为96.3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数为36.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2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480.03万元,公用经费预算42.0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2.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98.48万元、津贴补贴76.76万元、奖金10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万元、住房公积金36.18万元退休费47.7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08万元,包括办公费3.09万元、印刷费0.76万元、邮电费3.05万元 、差旅费7.87万元、维修(护)费0.76万元、会议费2.07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福利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其他交通费18.6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8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9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2.6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2.6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08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2年预算42.42万元减少0.36万元,降低0.8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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