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江南区妇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江南区妇联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城区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2.紧密围绕城区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和组织城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扩大社会联动维权工作格局,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5.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指导城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养良好风,促进家庭和谐。
8.承担江南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9.承办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1.持续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巾帼大宣讲活动为载体,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
2.持续开展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按照上级及城区相关清廉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的协调、统筹等职责,加强开展好清廉家庭建设工作,形成江南特色、亮点。
3.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拓展新领域妇女组织的建设覆盖面。继续实施巾帼素质提升行动,加大妇女人才队伍培训、学习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素质能力。。积极培育,多渠道挖掘树立先进典型,争创江南妇女儿童工作特色品牌。
4.做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管理工作。推进城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运营管理,做好2021年前建成的69个“儿童之家”管理工作。
5.持续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继续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和反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建设、禁毒、防艾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继续开展困境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帮扶关爱工作。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阵地,举办形式多样的关爱妇女儿童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部门名称:江南区妇女联合会,预算管理方式:财政全额,单位性质:人民群众团体,单位级别:正科级。
本单位江南区妇女联合会只有部门本级,无内设机构,无二层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154 江南区妇女联合会(一级预算单位)
2. 154001 江南区妇女联合会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人数2人,为行政编,编制内实有人数2人,退休职工0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1人,单位总人数3人。
第二部分:江南区妇联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2.88万元,同比减少82.75万元,同比减少53.1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8万元,同比减少82.42万元,同比减少53.07%。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023年支出总预算72.88万元,同比减少82.75万元,同比减少53.17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9.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3.1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72.88万元,同比减少82.75万元,同比减少53.1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88万元,同比减少82.42万元,同比减少53.07%。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72.88万元,同比减少82.75万元,同比减少53.17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69%,同比减少6.12万元,同比减少11.98%,主要原因是履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项目支出27.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8.31%,同比减少76.63万元,同比减少7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
(一)行政运行31.31万元,用于人员工资薪酬支出和办公运行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7.92万元,用于专项活动如三八活动、家庭教育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万元,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万元,用于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68万元,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2.23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3.45万元,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72.88万元,均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支出总预算7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9.23万元,同比减少83.43万元,同比减少58.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0万元,同比增加0.09万元,同比增加1.45%,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经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3.67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加6.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3.10万元,同比增加0.35万元,同比增加1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积金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72.88万元,同比减少82.75万元,同比减少53.17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96万元,项目支出27.9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31.31万元,用于人员工资薪酬支出和办公运行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7.92万元,用于专项活动如三八活动、家庭教育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万元,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万元,用于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68万元,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2.23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3.45万元,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86.94万元,同比减少6.12万元,同比减少11.98 %,主要原因是履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其中人员经费40.94万元,公用经费4.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基本工资9.07万元。
(二)津贴补贴8.41万元。
(三)奖金9.21万元。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万元。
(五)职业年金缴费2.1万元。
(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万元。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3万元。
(八)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1万元。
(九)住房公积金3.45万元。
(十)办公费0.527万元。
(十一)印刷费0.07万元。
(十二)邮电费0.31万元。
(十三)差旅费0.68万元。
(十四)维修(护)费0.07万元。
(十五)会议费0.18万元。
(十六)培训费0.06万元。
(十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十八)福利费0.13万元。
(十九)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4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安排0.4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3年会议费支出预算0.18万元,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原因是履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培训费支出预算7.56万元,比上年增加7.42万元,原因是培训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2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与2022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暂无政府采购预算。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金额2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2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运行,预算金额: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 项目名称: 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预算金额:2.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项目名称: 惜缘工作室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项目名称:春节慰问活动,预算金额: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项目名称: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预算金额:0.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项目名称:基层妇女干部培训,预算金额:6.5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名称:三八节系列活动,预算金额:4.0516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项目名称:儿童之家运行,预算金额:27.6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9.项目名称:妇女党员领头雁培训,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0.项目名称:清廉家庭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1.项目名称:妇女代表履职活动,预算金额:0.4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2.项目名称:外聘人员工作经费,预算金额:0.1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项目名称:巾帼志愿服务活动,预算金额:1.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4.项目名称:法律顾问费,预算金额:0.2666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江南区妇联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