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主要职责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主要职责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主要职责是:协助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城区储备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城区内土地储备方案和土地一级开发方案;负责城区储备土地管理、管护;完成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工作;承办城区党委、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江南区建设总体战略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储备实施模式,优化土地储备机制,突出土地储备职能,“稳准保优”推进土地储备及出让工作,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为全面建设产城高度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奠定坚实的基础。2022年,本单位申请纳入城区级土地储备计划共2118亩,其中新增项目949亩,计划供应土地948亩。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是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分支机构,为隶属江南区人民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及二层机构。
2. 所属单位
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638001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一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仅有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本级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
(二)人员构成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现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现有外聘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180.01万元,同比增加52.88万元,同比增长41.5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01万元,同比增加52.88万元,同比增长41.53%。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事业单位调薪政策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以及增加项目经费。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支出总预算18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17%,同比增加15.18万元,同比增长11.92%;项目支出37.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83%,2021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1. 2022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08%,同比增加12.88万元,同比增长15.2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4%,同比增加1.63万元,同比增长8.06%。
(3)卫生健康支出(类)12.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8%,同比减少0.97万元,同比下降7.27%。
(4)城乡社区支出(类)3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83%,2021年无此类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7%,同比增加1.64万元,同比增长17.65%。
2. 2022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40.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74%,同比增加19.06万元,同比增长15.67%。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与2021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8.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33%,2021年无此类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67%,2021年无此类支出。
③资本性支出(类)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2021年无此类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事业单位调薪政策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0.01万元,比2021年预算127.33万元增加52.68万元,同比增长41.53%。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事业单位调薪政策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以及增加项目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0.01元,比2021年预算127.33万元增加52.68万元,同比增长41.53%。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事业单位调薪政策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9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5.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6.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7.50万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资福利和维护单位运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0.9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2022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2年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2. 培训费2022年预算0.5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参加城区区内外研修班等费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25万元,2021年无此项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本单位项目推进工作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3.2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6.47%;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3.53%。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5.76万元,主要为各类办公设备,同比增加3.54万元,同比增长159.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购入办公设备,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3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土地储备及出让业务工作经费,预算金额35.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 法律顾问聘请经费,预算金额2.5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本部门为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2022年涉及金额18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01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土地储备及出让业务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南宁市江南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法律顾问聘请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