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园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7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8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10页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3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4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5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年审工作,调查保障对象违规行为;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协助对已依法交付使用房屋日常安全管理,住宅租赁管理,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受理、初审、房屋交易等具体工作的职责。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建设。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认知度;组织街道、社区建立专项工作组,指导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组织即“老友议事会”建立并发挥作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03002 南宁市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我站事业单位编制9人,现实有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总收入26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67.18万元,占收入的100%。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区分补助县区支出)。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267.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25.34万元,占总支出的9.48%。
(2)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17.13万元,占总支出的6.41%。
(3)城乡社区支出(类)预算210.31万元,占总支出的78.71%。
(4)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14.40万元,占总支出的5.39%。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267.18万元,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13.72万元,占总支出的79.99%。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202.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1%,占总支出的75.8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4%,占总支出的1.48%。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预算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1%,占总支出的0.09%。
④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类)预算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1%,占总支出的1.77%。
(2)项目支出预算53.4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1%。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12.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39%,占总支出的4.68%
②资本性支出(类)预算40.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6.61%,占总支出的15.33%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267.18万元,同比2020年预算200.26万元增加66.92万元,同比增长33.42%,增长原因为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67.18万元,比2020年预算200.26万元增加66.92万元,同比增长33.42%。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于人均工资增加,项目增加,所以我局的预算收入增加。
2021年预算支出267.18万元,同比2020年预算200.26万元增加66.92万元,同比增长33.42%,增长原因为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0.26万元增加66.92万元,同比增长33.42%。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工资、社保增加,项目增加。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67.18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7.1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5.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7.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保证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8.8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10.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14.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45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比2020年预算0.5万元减少了0.05万元,同比减少1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45万元,比2020年预算0.5万元减少0.05万元,同比降低10%,降低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每年削减10%的经费作为预算。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比与2020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比与2020年持平。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1年预算0.54万元,比2020年预算0.54万元无增减变动。
2. 培训费2021年预算1.77万元,比2020年预算0.27万元增加1.5万元,同比增加555.5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需要举行专题培训。主要用于:物业指导培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的项目0个,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预算绩效模板与主管单位一致。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