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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04-13 08:1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1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7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8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10页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3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4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5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全局共有1个行政单位与6个参公事业单位,其职能如下:

1.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综合开发、人民防空、物业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项目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负责相关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建设工程(包括私人建房)的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工程安全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村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及规划竣工备案;负责相关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辖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相关建筑工程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的推广和管理工作。

(5)负责相关燃气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拟订城区人民防空预案、战时人口疏散方案,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负责城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人民防空通信畅通;负责城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区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培训。

(7)负责辖区内20米以下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管辖范围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的审批及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单位附属绿地的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年审工作,调查保障对象违规行为;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协助对已依法交付使用房屋日常安全管理,住宅租赁管理,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受理、初审、房屋交易等具体工作的职责。

(9)负责集体土地产权产籍管理、市场交易管理、房屋登记确权、档案管理、产籍管理修测补测工作;负责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受理、初审,代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房地产交易及住宅租赁管理工作。

(10)负责旧城改造工作的动态管理,具体承担项目前期调查、提出项目实施意见及改造方案等工作;负责城区内单栋改造,经鉴定为危房的私人自建房的原样维修、改建的旧房改造工作。

(11)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

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设计、建筑质量监督和村镇建设监察工作。

3.江南区园林绿化工作站

负责辖区内小街小巷、居住区园林绿化相关事务性工作。

4.江南区燃气工作站

负责辖区燃气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5.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6.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

负责邕江南岸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治安及游园秩序维护以及公园绿地管理等工作。

7.南宁市江南公园

江南公园的基本职能是负责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治安及游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打好“三旧”改造攻坚战。在做好疫情防控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动4个项目约343亩土地的征收出让工作,具体为:沙井街道办事处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66亩),西园饭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二期(92亩),五一西路片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地块一、地块二(166亩),星光大道66号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二期(19亩)。同时,推进五一中路片区站城一体化综合改造项目、南建路8号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横岭坡片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并筹备开展土地熟化人征集工作。

2.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做好督察迎检准备工作,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加快工程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南宁市下达江南区雨污管网错混接点改造任务和20米及以下污水管网建设任务;三是多渠道加强媒体宣传,注重群众思想引导,确保市民满意度达标。四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对企业违法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新水平。

3.继续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继续开展乡村风貌提升行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和风貌管控,提升乡村风貌水平;二是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危旧房拆除清理工作,确保实现“应拆尽拆”。确实无法拆除的,要确保将居住人员及其生活物品全部清理干净并进行封门封窗,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底线要求;三是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任务要求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4.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建设。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认知度;组织街道、社区建立专项工作组,指导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组织即“老友议事会”建立并发挥作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   

5.持续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工作进度,按时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加强绿化用地扬尘整治工作,抓好绿地日常养护。三是做好台风等恶劣天气对树木造成损害的处置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坚持做好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和整治工作。

6.持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是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建筑工地日常巡查和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我局监管的在建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控;三是做好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继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持续开展燃气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加强燃气安全工作;二是扩大燃气安全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燃气安全意识及防范技能;三是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措施,形成燃气安全监管合力。

8.持续优化公园管理工作。继续抓好邕江南岸公园、江南公园各重点项目建设,增强车辆入园管理、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园景观效果,深入打造两个公园特色品牌。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有局办公室、科技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江南区招投标办公室、江南区旧城改造办公室、财务室、江南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江南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江南区防震减灾股、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室、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江南区分站、江南区精准扶贫住房保障办公室。所属二层机构有南宁市江南区园林绿化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南宁市江南公园,南宁市江南区园林绿化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均由住建局统一财务管理。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南宁市江南公园由自己的财务管理。

2. 所属单位

我局有6个二层机构,事业单位有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南宁市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南宁市江南区园林绿化工作站(公益二类)、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南宁市江南公园,参公单位分别问南宁市江南区燃气工作站、南宁市江南区村镇建设工作站。6个二层机构的经费管理方式都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303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预算单位)

2. 3003001  南宁市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3. 303002  南宁市江南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 303003  南宁市江南区园林绿化工作站(二级预算单位)

5、303004  南宁市村镇建设工作站(二级预算单位)

6、303005  南宁市燃气工作站(二级预算单位)

7、303006 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二级预算单位)

8、303007 南宁市江南公园(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全局现有110人,单位行政编制7人,参公单位编制8人,事业单位编制56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54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编制人数:单位行政编制10人,参公单位编制10人,事业单位编制68人。

编制内实有人数:单位行政编制7人,参公单位编制8人,事业单位编制56人。

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共54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总收入662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16.84万元,占收入的99.8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金8.93万元,占收入的0.13%。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区分补助县区支出)。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6625.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国防支出(类)预算51.80万元,占总支出的0.7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213.81万元,占总支出的3.23%。

(3)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177.42万元,占总支出的2.68%。

(4)城乡社区支出(类)预算6072.62万元,占总支出的91.65%。

(5)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110.12万元,占总支出的1.66%。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6625.77万元,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792.11万元,占总支出的27.05%。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159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6%,占总支出的24.1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9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6%,占总支出的1.4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预算5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9%,占总支出的0.86%。

④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类)预算4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9%,占总支出的0.62%。

(2)项目支出预算4833.66万元,占总支出的72.95%。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1523.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51%,占总支出的22.99%

②资本性支出(类)预算3310.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49%,占总支出的49.96%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6625.77万元,同比2020年预算4862.13万元增加1763.64万元,同比增长36.27%,增长原因为人员工资、社保增加,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616.84万元,比2020年预算4862.13万元增加1754.71万元,同比增长36.09%。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于人均工资增加,项目增加,所以我局的预算收入增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8.93万元,同比去年增加8.93万元,同比增长100%,该项目为两公园资产出租,增长原因为去年未列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支出6625.77万元,同比2020年预算4862.13万元增加1763.64万元,同比增长36.27%,增长原因为人员工资、社保增加,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25.77万元,比2020年预算4862.13万元增加1763.64万元,同比增长36.27%。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工资、社保增加,项目增加。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62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625.77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2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25.7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行人民防空(项)预算数为51.8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人防地下指挥所维护费、人防办年度人防疏散地域建设、人防办年度日常办公费、各镇、街道、社区人防基层工作站建设、横县疏散基地走访结对子交流、人防办年度“9.18”人防演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31.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及二层机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支出退休人员物业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65.75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及二层机构职业年金支出;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保证金;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及二层机构社保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6.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55.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05.18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及二层机构公务员医疗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31.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定额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568.84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村建站、燃气站、绿化站、物业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预算数为1372.08万元,主要用于江南公园、邕江南岸公园、园林绿化工作站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110.12万元,主要用于住建局及二层机构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4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2.9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0万元,比2020年预算13.40万元减少0.5万元,同比下降3.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4.5万元,比2020年预算5万元减少0.5万元,同比下降1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每年削减10%的经费作为预算。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比与2020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8.4万元,比与2020年持平。主要用于:江南公园保有车辆为业务用车一辆,邕江南岸公园保有车辆3辆,2辆为货车,主要用于树木或树苗的运输,1辆为洒水车,主要用于喷洒农药。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1年预算4.80万元,比2020年预算5.07万元减少0.27万元,同比减少5.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控各项经费的支出。

2. 培训费2021年预算5.72万元,比2020年预算16.35万元减少10.63万元,同比减少65.0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控各项经费的支出,每年削减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参加城区区内外研修班等费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8.89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0年预算减少17.60万元,下降18.2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控各项经费的支出,每年削减预算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3112.98万元,同比增加1813.27万元,增长139.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3.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13%;工程项目采购预算2782.4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38%;服务项目采购预算326.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49%。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2辆为货车,主要用于树木或树苗的运输,1辆为洒水车,主要用于喷洒农药。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金额290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7.77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2021年污水管网工程项目,预算金额19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2. 江南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4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工程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3. 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4. 南宁市江南公园安保和保洁经费,预算金额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部门整体目标为

(1)完成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2)对镇级污水垃圾处理厂监管。

(3)对江南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完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黑臭水体项目监管。

(5)完成乡村风貌提升、农房管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6)负责江南区建筑工地安全质量监督巡查。

(7)负责城区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

(8)承担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证的职责。

(9)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区房屋安全监管工作。

(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12)拟定城区人民防空预案、战时人口疏散方案等人防工作。

(13)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行业管理工作。

(14)对江南公园和南岸公园的维护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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