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2)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3)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6)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7)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8)
五、专业名词解释·····················(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苏圩中心卫生院位于苏圩镇团结北路32号,建院于1959年9月,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全民所有制、综合性一级甲等卫生院,1998年获评爱婴医院。
(一)主要职责
目前,我院主要承担的工作是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辖区内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重大传染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村卫生室(所)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本年度我院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人口任务数57835。
2、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提供适宜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提供中医药服务;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开展二级常规手术、承担辖区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以及接收转诊病人。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我院是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主管的差额拨款的公益一类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中医科、综合病房、放射科、检验科、心电图和B超室、公共卫生服务科、药房、消毒供应室、财务科、后勤科等科室,有81张病床。能够开展的手术有:阑尾、疝气、胃大切、肠手术、宫外孕、卵巢手术、子宫肌瘤、乳腺手术、胆道、甲状腺、剖宫产、全宫切、各种外伤、骨折(手、脚、胸、肋、锁骨等)手术。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广西艾滋病临床治疗中心(南宁)传染病专科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南宁市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二级单位)。仅有卫生院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核定人员编制数10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0人;管理人员4人,工勤人员10人。
(二)人员构成
本年实有在编人员93人,领取财政退休费的退休职工2人:其中管理岗位4人,专技岗位86人,工勤岗位3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 1003.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27万元。
表格详见附件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8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外交支出(类)
(3)国防支出(类)
(4)公共安全支出(类)
(5)教育支出(类)
(6)科学技术支出(类)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类)
(10)卫生健康支出(类)
(11)节能环保支出(类)
(12)城乡社区支出(类)
(13)农林水支出(类)
(14)交通运输支出(类)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7)金融支出(类)
(1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20)住房保障支出(类)
(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23)预备费(类)
(24)其他支出(类)
(25)转移性支出(类)
(26)债务还本支出(类)
(27)债务付息支出(类)
(2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类)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④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④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⑤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⑥资本性支出
⑦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⑧对企业补助
⑨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⑩其他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03.27万元,比2020年预算1020.15万元减少16.88万元,同比下降-1.65%。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算项目有限额总量控制,相比上年要更为规范和严格。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3.27万元,比2020年预算1020.15万元减少16.88万元,同比下降-1.65%。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有限额总量控制,相比上年要更为规范和严格。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0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0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03.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89.0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5%独生子女退休费0.36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在职在编人员部分养老年金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单位部分以及残疾人保障金188.7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747.73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320.92万元、津贴补贴232.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73.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即职公务员医疗缴费)51.84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68.2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即住房改革支出66.45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差额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疗急诊急救用救护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主要是2020年6月通过政府采购单位自筹资金新购入的一套CT设备价值479.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暂无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专业性较强名称进行解释。根据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专业名词解释部分必须有内容,不能留空或者写“无”。
附件:1. 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3.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
4.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5.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表
6.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9. 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