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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江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04-09 10:3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3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4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4-6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6-9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预算情况····················9-1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11

五、专业名词解释···············12-13

附件·······················14

  

  

  

  

一、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情况反映等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优抚经费申报,并协助做好“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的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具体事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工作。

(四)协助开展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工作,为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

(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基层调研,为退役军人事务“十四五”规划工作建言献策。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之年,要组织人员力量,深入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调研,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交流,听取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创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创建全国示范性退役军

人服务站建设。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的标准,深入查找在开展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严格落实双拥、优抚和就业创业等规范化制度,扎实做好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提升城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保障工作水平。

(三)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支部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深入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按要求参加城区信访大接访活动,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保一方平安,尽一方责任,全面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上新台阶。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409002  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核定事业编制数3人,均全部到位。

(二)人员构成

实有人数3人,其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在职人员3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234.7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增长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说明:因我单位2020年12月才有法人任职办理统一信用代码开设独立账号,所以我单位无2020年预决算数据作对比。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区分补助县区支出)。

2021年支出总预算23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26%,;项目支出预算18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74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77万元;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48.36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2.34万元

财政核定的预留机动经费1.5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75.0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99.5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8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34.77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34.77万元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3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3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安置(09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项)55.8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项)49.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117.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7.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45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45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4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与2020持平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47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无。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3.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4.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参照批复的预算04

  5. 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6.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参照批复的预  07表)

8. 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8表)

      9.  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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