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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4-09 08:3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城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等各项就业政策。

4.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城区就业、失业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城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城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措施。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南宁市各项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配合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城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人事人才管理。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城区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及外聘人员管理工作;完善人才发展机制,贯彻落实各项引才留才政策,加强人才调研,推进专业技术建设,优化人事人才发展环境,营造重才爱才氛围。

2.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城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开展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促进辖区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招工用工。优化创业服务,积极引导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积极投身自主创业,推动创业创新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

3.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双千结对”岗位技能培训,按规定开展以工代训、职业培训券工作。统筹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工作。

4.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参保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克服扩面困难,完成城区基本养老保险入库率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严格审核参保缴费补贴、养老保险待遇、丧葬补助等待遇资格,确保参保人按时享受待遇。加强监督机制体制建设,强化基金运行风险监测管理。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完善城区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

5.强化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职能,规范企业用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开展网上年审、企业薪酬调查、“双随机、一公开”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工作。推广使用区块链电子劳动合同,不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禁止使用童工宣传检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行动。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下设有二层机构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和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所属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000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预算单位)

2. 00001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3. 00002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所属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4. 00003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所属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人数6人。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编制人数32人。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制人数5人。

(二)人员构成

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人数6人,在职在编人数6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15人。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编制人数32人,在职在编人数26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16人。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制人数5人,在职在编人数5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4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3588.43万元,同比增加359.1万元,同比增加11.1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8.43万元,同比增加359.1万元,同比增加11.12%,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其他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0%,其中:公共财政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0%。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2020年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利息归集缴纳。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区分补助县区支出)。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379.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8%,同比增加560.46万元,增长19.88%。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9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2%,同比增加28.57万元。

(213类)农林水支出类科目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4%,同比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2.04%。

(221类)住房改革支出类科目67.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增加10.28万元,增长18.08%。

2.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23.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3%,同比增加161.21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4.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同比增加87.92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6%,同比减少4.57万元,减少8.6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3%,同比增加2.47万元,增长19.48%。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和物业补贴。

4财政核定的预留机动经费23.1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6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7%,同比增加197.89万元,增加8.3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0.15万元,占支出项目预算7.53%,同比增加27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利息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5.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3%,同比增加10.66万元,增加10.1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1.01%,同比减少89.88万元,下降3.98%。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利息缴费。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588.43万元,比2021年预算3228.33万元,增加360.1万元,同比增加11.15%,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利息缴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588.43万元,比2020年预算3228.33万元,增加360.1万元,同比增加11.15%。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利息缴费。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58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58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请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8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588.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801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1.8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发生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4.5万元,人事档案整理费及人事档案电子化工作经费。                   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项)123.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同意规定的标准发生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及业务开展工作经费等。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项)427.1万元,主要用支付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同意规定的标准发生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2080108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7万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网络系统专线运行维护费及就业网络平台建设维护费。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1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和业务培训,开展城乡养老筹资宣传,村干入户筹集参保费劳务开支。

2080111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5.8万元,主要用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

2080116引进人才费用(项)1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费及产业领域急需青年人才生活补助.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70.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支出、春风行动工作经费;工资软件维护等支出。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20801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2.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补助。

2080505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4.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锄缴费支出(项)37.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0508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主要用于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利息缴费。

2080705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5.4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82602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86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助、丧葬补贴。

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和残疾人保障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011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居委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

(4)农林水支出(类)

2130599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4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代缴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7.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按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住房公积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3.6万元,培训费3.9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3.6万元,培训费3.9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万元,比2020年预算15.88万元减少6.58万元,同比减少41.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8万元,比2020年预算2.5万元减少0.7万元,同比减少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减少预算开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2020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与2020年持平。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会议费2021年预算3.6万元,比2020年减少7.77万元,同比减少68.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聘会议减少,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议的费用支出。

2.培训费2021年预算3.9万元,比2020年预算9.51万元减少5.61万元,同比减少58.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培训项目。主要用于:本部门举办的专题业务培训班及本部门干部外出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专题业务培训班等费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22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0年预算减少4.57万元,减少8.6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及人员调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账面余额为212.06万元,分布构成如下:固定资产182.85万元、累计折旧123.63万元;净值59.22万元。无形资产31.95万,累计摊销31.95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9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6.1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补助项目,金额906.1万元,资金来源城区本级财政资金;

2.产业领域急需青年人才生活补助项目,金额90万元,资金来源城区本级财政资金。

2021年我单位纳入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金额358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8.4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按支出结构分类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023.76万元,项目支出2564.67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01表)

  2.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02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03表)

4.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预算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07表)

      8.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08表)

      9.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09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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