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槎路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槎路小学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槎路19-1号,是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于1958年。
学校为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主管。现有16个教学班,学生787人,在职人员51人,其中专任教师47人。
(二)主要职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普及义务教育。
(3)负责对学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教师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4)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学校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5)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7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2.45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72.45万元。
其中:教育支出386.30万元,用于保证学校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预算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4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社保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保费及独生子女奖励金;住房保障支出41.88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校为积极落实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年度“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9、20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都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 相关表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