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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1-05-18 17:02

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负责对学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教师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性质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61.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1.7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75万元,上涨4.6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7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下降24.75万元,上涨4.61%,主要原因是学校新教师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结余分配 0  万元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61.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61.7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75万元,上涨4.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7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党建经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17万元,减少41.20%,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

2.教育支出(类)499.3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教职工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7.39万元,上涨57.39%,主要原因是学校新进编制教师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9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95万元,下降39.94%,主要原因是编内教师控制数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4. 卫生健康支出(类)17.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20 %,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5.住房保障支出(类)14.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82万元,下降41.04%,主要原因是编内缴费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7.结余分配 0  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7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75万元,上涨4.61%。其中:基本支出258.89万元,项目支出302.8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为561.75万元,支出决算为561.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全年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二)教育支出(类)全年预算为499.32万元,支出决算为499.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全年预算为28.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全年预算为17.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全年预算为1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8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38.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资本性支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群益小学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能按照预算的有关要求完成2021年度预算支出,确保部门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1年初无项目预算,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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