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南宁市江南区红十字会-正文
江南区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区红十字会  作者:江南区红十字会  时间:2021-04-12 09:37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3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4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4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4-5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5-7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7-8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8-10

五、专业名词解释···············10-12

附件·····················12-13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江南区红十字会是隶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县(区)级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也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之一。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坚持重点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继续深入宣传贯彻《新红十字会法》。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和“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精神,广泛宣扬和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红十字会的认识。

2.继续深化“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在春节期间继续开展以帮困为重点的人道主义救助和慰问工作。积极筹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现场初级救护培训,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增强全民自救互救能力。

3.继续依托清明节、中元节等中华传统节日以及“5·8”红十字纪念日、国际献血日、“6·26”禁毒日等特殊节日为活动契机,大力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以及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与无偿献血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争取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活动中来。

4.进一步发展志愿者队伍,并积极探索志愿者组织管理的有效办法,建立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树立红十字志愿者服务旗帜。同时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规范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发展、注册和管理工作,并加强红十字示范校建设。

5.继续加强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一是开展好社区红十字人道宣传和救助服务,充分发挥红十字基层组织示范点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开展基层红十字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工作委员会职能。结合学校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的宣传,加强健康知识、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提高中小学生应急救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江南区红十字会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南区红十字会仅有本级一个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 406001),没有二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本部门编制人数3人,编制内实有人数2人。

(二)人员构成

我会办公人员共3人,其中编制人数2人,城区外聘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73.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结转0万元。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93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6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3.63万元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49.27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4.02万元

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0.45万元

④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类)1.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2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9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3.00万元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3.24万元,比2020年预算75.22万元减少1.98万元,同比减少2.7%。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救护员培训经费支出,财政拨付经费减少。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6.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3.9万元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2.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7.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3.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预算7.2万元,比2020年预算15.65万元减少8.45万元,同比减少53.99%。其中: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5万元,比2020年预算0.5万元减少0.05万元,同比减少1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45万元,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同比减少10%。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21年预算0.68万元,比2020年预算3.68万元减少3万元,同比减少81.5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城区无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费主要用于:召开红十字会理事会。

2. 培训费2021年预算6.07万元,比2020年预算11.47万元减少5.4万元,同比减少47.0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救护员培训经费用的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1万元,比2020年预算2.25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少15.1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付金额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2021年南宁万人应急救护培训,预算金额6万元,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2. 2021年博爱送万家,预算金额3万元,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11.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2.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预算01表


2021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名称:南宁市江南区红十字会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21年预算

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1年预算

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1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73.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

55.14


    本级财政资金

73.24

  二、外交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49.26


    教育附加安排资金


  三、国防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4.02


    上级追加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45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


    4.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

1.40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资金


  六、科学技术支出


二、项目支出

18.10


       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1.20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3.93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3.90


       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卫生健康支出

5.68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6.资本性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7.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8.对企业补助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0.其他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3.63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其他支出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73.24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73.24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73.24


三、上年结余收入


二十九、结转下年


三、结转下年



     其中:公共财政结转




    基本支出



           非税收入结转




    项目支出



收      入      总      计

73.24

支   出   总   计

73.24

支   出   总   计

73.24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