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第2页
2、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5页
3、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第6页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第6页
2、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第8页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预算情况····················第10页
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11页
5、专业名词解释················第13页
附件······················第15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编制有关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管理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 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6.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增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抓整治、促规范,确保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持续稳定提升。
2、健全机制,强化“两违”和非法采矿违法行为整治效果、
3、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工作
4、深入推进党建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严管理、转作风,为城市管理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纪律、安全保障。
5、做好“创城创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单位(与江南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合署办公),下设城管监察大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监察大队监察大队、住房和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特勤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631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2.631003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编制数207人,编制数内实有人数177人。
(二)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20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77人(其中工勤编制17人,实有13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422人。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 608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86.0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6086.01万元。
(二)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6.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2%。
(2)卫生健康支出(类)35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8%
(3)城乡社区支出(类)4837.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48%。
(4)住房保障支出(类)36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
2. 2021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519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4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0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4.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7%
④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类)99.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05.3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02%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086.01万元,比2020年预算5593.65万元增加492.36万元,同比增加8.8%。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086.01万元,比2020年预算5593.65万元增加492.36万元,同比增加8.8%。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08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086.0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8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08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预算数为4837.0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中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4.2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18.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59.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54.64万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73.9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77.7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60.4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6.8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9.05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0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2.25万元,与2020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26.8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2021年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21年全口径安排的会议费预算1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预算15.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3.32万元,同比减少112.77%。会议费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的费用支出。我执法队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南宁市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
2.2021年全口径安排的培训费预算8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预算86.09万元,比2020年预算58.98万元增加27.11万元,同比增加45.96%。培训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城管执法军事训练、参加城区区内外研修班等费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7.8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0年预算321.6万元减少13.8万元,下降4.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财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70.16万元,同比增加30.16万元,增加21.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增加。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54.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1.83%;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8.17%。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金额116万元,其中:人员意外险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主要购买执法队全体人员616人意外保险服务;广告拆除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主要购买违章广告牌拆除服务;数字城管系统18万元;岗位大练兵7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净值178.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38万元,占国有资产29.87%;固定资产净值119.97万元,占国有资产67.14%,其中:通用设备113.25万元(车辆 46.63万元,占41.17% ,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专用设备 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72万元;无形资产净值5.34万元,占国有资产2.99%。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车辆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外聘人员补贴,预算金额160万,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160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不含政府性基金)_[631003]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