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安监大队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6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6-7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7-8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8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9-10页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10-11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1-13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3-14页
附件................................................15页
江南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区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安监大队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城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城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城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管理办法。
3.指导城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城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城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城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城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城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城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城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按规定权限指导协调城区消防工作,指导城区各级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城区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城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下拨和城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城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区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城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区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城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跨区域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城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城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在“春节”、“清明”、“三月三”、“五一”、“两会”、“中秋国庆”及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城区在重大节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2.狠抓安全生产,不断夯实安全基础。今年是全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第一年,也是广西实施“强监管、严执法”年。我局以此为契机,多措并举,疫情防控和安全复工复产两不误,狠抓隐患整改,严禁企业“带病上岗”。
3.靠前服务,筑牢复工复产安全根基。面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考验,为所有危化经营、非煤矿山及规模以上企业复工复产“把脉体检”,指导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安全复工复产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邀请专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强化企业隐患整改能力,通过购买服务,邀请南宁市专家库专家分成4组对南宁金仓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德利丰矿业有限公司、南宁富贵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6家危化企业、5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工贸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制定《江南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按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制定《江南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计划执法企业128家。针对企业类型、企业事故多发时段、生产经营季节特点、风险等级的不同,突出每个季度的检查重点、要点,平日严格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依法对计划执法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在重要节庆、会议节点,按照城区政府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工作性专项检查。
6.加大力度,严肃事故调查与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以“铁面、铁腕、铁规”狠抓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发生受伤事故以及群众上访举报的企业严肃查处。通过严明责任、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做到严管重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突破创新,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城区2020年14项应急预案,向城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逐步将应急预案细化、有效化、可操作化。
8.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教育宣传活动。一是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对非煤矿山、危化品、职业健康、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期举办安全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开展社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防灾减灾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及重大节假日组织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发资料、挂横幅、贴标语、互动演练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及安全自救常识,形成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企业参与的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9.做好防汛抗旱、防灭火、救灾工作。一是完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职责及制度,加强辖区中小学生溺水防控工作。二是着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城区森林消防扑火能力,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三是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10.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决策指挥、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能力,将应急救援工作立足于实战。
11.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立健全我城区应急救援机构,进一步完善应急应对措施和决策、指挥机制,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充分依托现有的资源,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江南区应急管理局为行政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单位。
2. 所属单位
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江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辖二层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121 南宁市江南区应急管理局
2. 121001南宁市江南区应急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
3. 121002南宁市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江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现在编在职人员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4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9名。江南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事业编制,实行绩效工资,编制数为4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名,设大队长一名。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总预算收入4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03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支出4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在总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5.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会议费2.96万元、培训费1.40万元。
1.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0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21.11万元。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73.65万元 。
2.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328.03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303.91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69万元。
③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类)6.4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3.5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6.5万元。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48.03万元,比2019年预算356.86万元增加91.97万元,同比上升25.5%。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增加。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48.03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8.0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5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安监大队及外聘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10.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安监大队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款)2.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安监大队及外聘人员工伤、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外聘人员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88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大队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8.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安监大队医疗补助保险等方面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1项)0.83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预算数为21.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安监大队及外聘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应急管理事务)(01项)预算数为252.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及大队其他用于日常监管、购买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管理事务)(02项)1.6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大队一般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用于相关公务接待餐费。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会议费2020年预算2.96万元,比2019年决算0万元,增加2.96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成立,2019年年初无会议费预算。
2.培训费2020年预算1.40万元,比2019年决算0万元,增加1.40万元,增长100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3月成立,2019年年初无培训费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69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9年预算17.51万元,增加0.18万元,增长1.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涉及相关费用商品物价上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减少)0%,与2019年决算持平。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金额12万元,其中: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主要向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专家购买服务配合、指导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主要向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专家购买服务配合、指导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主要是印制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经费项目预算金额4万元,主要向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专家购买服务配合、指导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办公用资产价值125414主要是局机关用复印机1台,办公电脑12台,打印机10台以及文件柜、办公座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金额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
2. 安全生产综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
3. 应急值班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
4. 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 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11.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2.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