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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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宣传部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2、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城区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4、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5、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
6、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7、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8、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
9、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抓好城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及信息员培训工作。
10、代管南宁市江南区融媒体中心。
11、完成城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
2.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
3.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强势,全力营造城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浓厚氛围。
4.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5.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江南文化品位。
6.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仗。
7.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宣传部属行政机关,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属财政全额拨款。加挂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对外加挂南宁市江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新闻出版局牌子。
2. 所属单位
二层事业单位为江南区互联网新闻传播研判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属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06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宣传部(一级预算单位)
2.106001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宣传部(一级预算单位)
3.106002 南宁市江南区互联网新闻传播研判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注:由于江南区融媒体中心未定级,预算列入宣传部。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宣传部行政编制8人,编制内实有6人;网研中心事业编制5人,编制内实有4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6人,编制内实有2人。
(二)人员构成
宣传部行政编制8人,编制内实有6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3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3人;网研中心事业编制5人,编制内实有4人,其中主任1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6人,编制内实有2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9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预算1103.11万元,同比增加235.02万元,增长27.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03.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支出总预算1103.11万元,同比增加235.02万元,增长27.07%。
1.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34.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19.94万元。
(4)住房保障(类)16.35万元。
2.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45.21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218.05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8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万元。
④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6.3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857.91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9.68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665.23万元。
③资本性支出(类)173万元。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03.11万元,比2019年预算868.09万元增加235.02万元,同比增长27.07%。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增多,人员增加,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预算相应增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03.11万元,比2019年预算868.09万元增加235.02万元,同比增长27.07%。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增多,人员增加,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预算相应增加。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0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03.1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0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行政运行(宣传事务)类科目130.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的工资薪酬支出和办公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宣传事务)44.9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薪酬支出和办公经费支出。
(3)其他宣传事务支出858.88万元,主要用于:党报党刊征订、各级媒体合作、社会氛围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7)事业单位医疗3.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8.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补助。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公积金16.35万元。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6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5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32.64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64万元,比2019年预算37.65万元减少5.01万元,同比下降13.31%。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2万元,与2019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2.55万元,比2019年预算3.2万元减少0.65万元,同比下降20.3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城区财政按车辆类型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主要用于:我部使用的1辆公务用车的油费、维修维护费、车辆保险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82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9年预算减少0.93万元,下降4.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城区财政按人员数核定运行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2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党报党刊征订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3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无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预算07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预算05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预算03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参照批复的预算10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