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
一、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3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3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3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5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7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7
五、专业名词解释 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城区党委政府及上级团委的决定、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满怀信心地紧跟着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3.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主动向党委政府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使青年学习、就业、维权等事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4.贯彻落实和实施《少先队改革方案》,巩固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基础,加强少先队和团队衔接,拓展校外和社区工作,加强农村和学校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和专业支持等。
5.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的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强化城区“青年志愿者成长营”建设,扩大规模、拓展领域、完善机制,为城区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6.负责青年协会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团组织的各项主题活动;竭诚服务青年成长发展,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7.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农村青年致富,助力农村脱贫攻坚行动。
8.按照“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工作理念,开展城乡青年之家建设工作。
9.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依托学校、社区、村镇的各级团组织,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规范支部建设和组织生活
(1).推进街道社区团的建设。
(2).创新农村团组织建设方式。
(3).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建新路径。
(4).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5).切实提升团干部队伍水平。
2.进一步推动团学改革和少先队改革
(1).团教协作更加紧密。
(2).充分发挥少工委作用。
(3).完善团学组织制度。
(4).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
3.进一步夯实思想引领和组织凝聚工作
(1).深化团员青年思想引领。
(2).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3).加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力度。
(4).联系服务新兴青年群体。
4.进一步创新志愿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
(1).实施“美丽中国·青春行动”。
(2).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3).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部门名称: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单位级别:正科级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
2.所属单位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只有部门本级,无内设机构,无二层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53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一级预算单位);
2.153001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有机关行政编制2人,现在编在职人员2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人员构成
在编在职人员2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23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总预算197.55万元,同比增加35.01万元,同比上升21.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55万元,同比增加35.01万元,同比上升21.54%。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支出总预算197.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12%;项目支出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88%。
1.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18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5%,同比增加33.04万元,同比增长22.3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5.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7%,同比增加1.37万元,增长36.9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 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8%,同比增加0.23万元,上升7.9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8.59 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增加0.37万元,上升4.5%。
2.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50.3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12%。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14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3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4.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9%。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88%,同比减少4.6万元,同比下降8.8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团组织换届工作已完成,减少经费支出。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4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4.6万元,同比下降8.88%。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7.55万元,比2019年预算162.54万元增加35.01万元,同比增长17.72%。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家政策规定职工薪酬的调增及在职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增加。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7.55万元,比2019年预算162.54万元增加35.01万元,同比增长17.72。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家政策规定职工薪酬的调增及在职人员的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增加。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80.7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人员及外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办公综合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35.76万元,主要用于:看展“青春引擎”培训、党建带团建、就业创业服务、志愿服务行动、少先队建设等重点工作经费支出;举办江南区少先队代表大会支出;青少年社工骨干人才培养工作经费支出;指导乡镇、街道团组织开展共青团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城区、江西镇、延安镇、苏圩镇、福建园街道、江南街道、沙井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和外聘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5.0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编人员及聘用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0.75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5万元,比2019年预算15.75万元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31.75%。如金额与2019年一致,请说明“与2019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5万元,与2019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5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2019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15万元,其中:涉及金额15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城区共青团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无涉密事项处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参照批复的预算10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5300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