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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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4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4-6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6-9页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预算情况·····················9-10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11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2-13页
附件························13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南区城市管理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编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管理、景观照明设施设置方面的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 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实施;负责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灯饰、条幅的设置审批和统一监督管理,城市临时棚亭、经营摊点、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点的审批管理。
6.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监察,组织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城区环卫基本建设项目和环卫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和验收;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7.负责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8.负责城区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承担城区重要精品线路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楼宇及标志性建筑的景观照明工作。
9. 负责城区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路灯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路幅宽度20米以下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区级城市广场的管理和维护。
11.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3.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增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抓整治、促规范,确保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持续稳定提升。
2、健全机制,强化 “两违”和非法采矿违法行为整治效果、
3、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工作
4、深入推进党建和队伍建设,进一步严管理、转作风,为城市管理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纪律、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政府机关部门,下属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单位,与江南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和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 所属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政府机关部门,下属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公单位,与江南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合署办公,下设内勤大队、城管监察大队、国土规划监察大队、特勤大队),和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631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2.631001 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3.631003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631004 南宁市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
(2)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制数207人,编制数内实有人数177人。
(3)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编制人数 5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46人。
(二)人员构成
(1)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
(2)江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制人数20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77人(其中工勤编制17人,实有13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422人。
(3)江南区市政环卫管理站
编制人数5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 46 人,聘用人员1522人(外包聘用人员 811人,内包聘用人员711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 16249.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49.2 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16249.2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区分补助县区支出)。
1.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52.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
(2)卫生健康支出(类)35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
(3)城乡社区支出(类)1486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45%。
(4)住房保障支出(类)378.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3%。
2. 2020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169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8%。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84.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92.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7%
④财政核定预留机动经费(类)113.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9%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04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184.4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44%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59%
④资本性支出(类)521.25万元,占支出中预算3.2%
(三)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6249.2万元,比2019年预算16361.69万元减少112.49万元,同比降低0.69%。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项目工程减少。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249.2万元,比2019年预算16361.69万元减少112.49万元,同比降低0.69%。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项目工程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项目工程减少。
需要说明的是:本部门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需汇总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2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62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2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2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109.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预算数为4590.0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中的各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02.47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预算数为59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预算数为9463.37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62.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81.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38.4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48.4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5.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58.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预算数为14.3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78.7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0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30.5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35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5万元,比2019年预算225.3万元增加9.7万元,同比增长4.3%。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19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4.5万元,与2019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230.5万元,比2019年预算220.8万元增加9.7万元,同比增长4.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车辆增加。主要用于:环卫站车辆10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2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逻车。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19年预算31.43万元,比2018年预算31.99万元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1.7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部门及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会议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性的各类业务会议的零星支出。
2. 培训费2019年预算98.87万元,比2018年预算191.92万元减少93.05万元,同比下降48.4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培训业务。主要用于:本单位常规性的各类业务培训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4.32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9年预算增加578.27万元,增长1.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车辆增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707.6万元,同比减少497.9万元,下降41.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按要求压缩预算支出,2.两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减少为一个。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178.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5.18%;工程项目采购预算 287.4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0.62%;服务项目采购预算24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4.2%。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53万元,其中:广告拆除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主要购买对辖区内违章广告拆除服务;人员意外险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主要购买执法队员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数字城管系统技术维护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主要购买数字指挥中心数字城管系统技术维护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净值160.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97万元,占国有资产33.72%;固定资产净值99.78万元,占国有资产62.34%;无形资产净值6.31万元,占国有资产3.94%。本部门共有车辆1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2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逻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金额8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9.4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小街小巷路灯电费、预算金额65万、本级财政资金
2. 公厕新建项目、预算金额81万、本级财政资金
3.环卫站油费、预算金额437.4万元 、本级财政资金
4. 环卫站水费、预算金额96万元 、本级财政资金
5.执法队外聘人员补助,预算金额为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对专业性较强名称进行解释。根据财政部及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专业名词解释部分必须有内容,不能留空或者写“无”。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4. 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6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4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5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631]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xls
附件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