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3-6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7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7-9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9-11页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12-13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3-15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5-17页
附件···································17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城区环境保护计划、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城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预警工作,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城区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城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管理权限审核城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按委托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城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六)负责城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区内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放射源等环境污染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城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组织实施生态城市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城区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城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环保委办统筹协调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提高工作站位,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扎实开展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会同水利部门大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境内邕江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龙潭水库、大王滩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化减小邕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造成的流域水文条件变化对水质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启动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辖区饮用水安全;积极配合推进亭子冲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2.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力提升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成效,加强工业废气及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管和整治力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秸秆禁烧、严控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充分发挥环保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针对2018年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提前谋划,依托网格化监测的实施,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督查督导,统筹城区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完善扬尘联防联控治理机制,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合力,全力削减大气环境污染物。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对策研究,着力推进大气污染源清查和来源解析,科学、准确、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3)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查处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督查及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交办的环境问题为契机,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以点带面,对内河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扬尘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4)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及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生态与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继续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密切关注新政策、新部署,不断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开展丰富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及乡镇,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
(6)配合做好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扎实做好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处理好整体和局部、个人和系统之间的关系,积极并圆满完成体制调整改革任务。
(7)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环保监管垂直管理改革为契机,以城区九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反“四风”、反腐败工作相关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三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强化环境执法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保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同步发展。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为江南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行政执法单位,单位级别为正科级,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单位。下设办公室、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股、规划财务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水环境管理股、大气环境管理股、信访调处股、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股。
2. 所属单位
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所属单位1个,名称为南宁市江南区环境监察大队,单位级别是副科级,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一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000 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一级预算单位)
2. 00001 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3. 00002 南宁市环境监察大队所属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数为6人,南宁市江南区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
(二)人员构成
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数为6人,在职在编5人,外聘人员9人。南宁市江南区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9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预算550.57 万元,同比减少1.96 万元,同比下降0.3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50.57 万元,同比增加 9.82 万元,同比上升1.81 %。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同比下降 0%。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4)住房保障支出(类)
2.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③资本性支出(类)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50.57万元,比2018年预算540.75万元增加9.82万元,同比增长1.81%。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0.57万元,比2018年预算540.75万元增加9.82万元,同比增长1.81%。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5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5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5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23.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和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社保支出。
(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预算数为0.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退休人员经费。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二层机构所有人员环境执法意外保险。
(4)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9.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和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8.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和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6)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医疗保险。
(7)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预算数为110.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外聘人员工资、办公经费。
(8)环境保护宣传,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六五环境宣传支出。
(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二层机构所有人员环境执法意外保险。
(10)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预算数为84.1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支出。
(11)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审。
(12)大气,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13)水体,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14)噪声,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噪声污染防控工作。
(15)农村环境保护,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16) 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移动执法支出。
(17)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预算数为48.55,主要用于:污染源普查工作。
(18)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18.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和二层机构在职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7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5万元,比2018年预算14.99万元减少12.24万元,同比下降81.6%。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万元,与2018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4.74万元减少4.74万元,同比下降81.6%,下降原因是:减少了雾炮车质保金。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 会议费2019年预算1.26万元,比2018年预算4.76万元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73.5%。下降原因是:项目中没有会议费
2. 培训费2019年预算0.49万元,比2018年预算4.49万元减少4万元,同比下降89.1%。下降原因是:项目中没有培训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69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预算增加0.75万元,增长3.4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邮电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同比减少225万元,下降8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项目没有新的采购,都是2018年已开工项目。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科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金额1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项目名称:2018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工作,预算金额400万元,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和上级资金。
2. 项目名称:2018年江南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大气颗粒物(PM2.5)分析研究后续经费,预算金额10万元,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
3.项目名称:2019年辖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预算金额:20万元,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
4.项目名称:贤老村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预算金额:213万元,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
5.项目名称:那齐村屯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预算金额:1314万元,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和上级资金。
6.项目名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后续经费,预算金额:28万元,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局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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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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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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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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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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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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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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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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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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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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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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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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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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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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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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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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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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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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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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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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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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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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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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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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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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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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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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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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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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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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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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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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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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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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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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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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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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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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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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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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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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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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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探勘信息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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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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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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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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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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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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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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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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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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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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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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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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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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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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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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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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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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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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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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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310]南宁市江南区环境保护局.xls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310002]南宁市江南区环境监察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