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纪委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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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纪委主要职责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城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2、主管城区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城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重点对城区中层领导干部在党的作风建设中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负责城区各级机关执行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工作决定的效能督察;对各机关工作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指令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领导审定。
3、协助区委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重点检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4、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5、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6、负责检查处理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对违纪的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受理对城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8、调查处理城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
9、受理城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10、负责调查了解区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存在不正之风的情况,结合城区实际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措施和意见。
11、协助区委对各党组、各基层党(工)委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向区委汇报。
12、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廉政勤政、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13、负责组织区属单位纪检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14、对城区评为先进、优秀的人员进行廉政考核;对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鉴定以及参与考核工作。
15、建立信访监督档案和廉政档案;负责做好信访、案件的档案管理和文书档案的整理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16、负责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城区纪委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
江南区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8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二层机构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江南区纪检监察机关编制33名(不含绩效办编制2名),实有人员24名(不含绩效办编制2名)。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预算674.83万元,同比减少85.93万元,同比减少11.29%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83万元,同比减少85.93万元,同比减少11.29%。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预算67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6%,同比减少0.57万元,同比减少36.35%;项目支出578.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78 %,同比减少213.41万元,同比增加31.6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1类,其中: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类科目29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44%。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类科目1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2%。
大案要案查处类科目0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类科目0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3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56%。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1.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04%。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0.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15.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08 %。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1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9%。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27.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9%。
2. 2019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83万元, 项目支出279万元。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7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74.83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579.9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8.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9.6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28.4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5.26,公务员医疗补助13.1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1.92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3.9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2万元,比2018年预算7.56万元增加6.42万元,同比增长46.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万元,比2018年预算1万元增加1万元,同比增长%,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主要用于:按照上级要求迎接检查
2.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8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1.92万元,比2018年预算6.56万元增加5.36万元,同比增长4.4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车子年久,下乡次数多,维修费增长。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1.会议费2019年预算3.79万元,比2018年预算6.10万元减少2.31万元,同比下降6.0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越来越严,但是我们严格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主要用于:会议费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的费用支出
2.培训费2019年预算23.65万元,比2018年预算23.76万元减少1.11万元,同比下降4.6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们严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项培训费用的开支。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74.8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42.22预算增加632.61万元,增长93.3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1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2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3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需自行制作,见下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8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18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19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16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照批复的预算11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参照批复的预算07表)
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12个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