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统筹推进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统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等工作。
(二)统筹管理城区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及业务综合协调。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三)负责政务服务业务的数据统计、分析整理等工作;负责推进城区网上办事、“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及应用等工作;协调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起草政务服务领域的相关文件、制度草案。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协调开展政务服务审批流程再造、审批环节优化等工作。
(五)统筹推进承诺审批、“跨省通办”、“微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务服务改革工作。
(六)完成政务监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内设机构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单位)。是隶属于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管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未定级,核定人员事业编制5名。2024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4人。
(二)所属下级单位情况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60.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56.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56.88%,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工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5.事业收入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6.经营收入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7.其他收入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60.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1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56.8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41.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65万元,增长54.58%,主要原因是发放绩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0.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70.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较2023年调整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至2024年11月。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112.8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增加2023年度8月至12月的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5.结余分配 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56.88%。其中:基本支出59.54万元,项目支出0.56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6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年初预算为2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61%。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发放的工资福利支出。
|
类款项 |
项级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
0.3 |
- |
发放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经费 |
|
201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83 |
12.19 |
124 |
发放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
|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16.34 |
28.45 |
174.11 |
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发放的工资福利支出。 |
|
2010306 |
政务公开审批 |
0.5 |
0.56 |
112.00 |
2023年12月27日购置更换政务大厅机房空调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9.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8%。主要用于本单位根据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支出社保等其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46 |
6.30 |
115.38 |
本单位为职工缴纳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较2023年调整提高。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73 |
3.15 |
115.38 |
本单位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较2023年调整提高。 |
|
2081199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0.68 |
0.35 |
51.47 |
根据单位在职在编人数工资总额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28 |
0.66 |
235.71 |
本单位的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长期护理险缴费基数较2023年调整提高。 |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支出医保。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18 |
2.14 |
98.17 |
本单位为编内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医疗保险。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
0.38 |
- |
补充下达政务中心在编公务员医疗补助。 |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支出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7 |
5.64 |
135.25 |
本单位为职工缴纳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 |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9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发放的工资福利支出;补充下达编内在职社保医保公积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缩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六)其他支出0万元,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无差异。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降低92.04 %,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0.60元,降低74.07%。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因财政统筹安排,支付部分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单位预算数0.5万元,执行数0.5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预算执行虽超出原计划12%,但超支部分均用于补充核心工作必要开支,未产生任何非必要支出,预算管控始终围绕工作目标推进。最终以小幅超支换来了绩效一等的优异成果,支出合理性与工作成效均达预期。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0.5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5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项目自评得分为90.2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5万元,执行数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获评一等印证了单位预算规划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超支部分为后续预算编制提供了关键参考——既说明当前预算额度贴合实际工作体量,也为下一年度精准测算支出、进一步优化预算结构奠定了实践基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维护”1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编报单位预决算,做好预算资金管理,较好地保障了2024年履行单位职能和工作任务实施,总体上实现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单位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