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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5-11-05 18:10

   

第一部分: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全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同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二)二层机构

本部门无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45.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01万元,增长49.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3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01万元,增长49.32%,主要原因是原经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人员合并入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持平。

5.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持平。

6.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持平。

7.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1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45.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5.3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81万元,增长4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补缴历年欠缴费用及基数调整差额,所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4.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5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大类归属于事业运行支出,所以卫生健康支出同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10类)12.2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1万元,增长81.63%,主要原因是补缴历年欠缴费用及基数调整差额,所以住房保障支出同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108.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70万元,增长75.63%,主要原因是原经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人员合并入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同比2023年决算数增加。

5.结余分配 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1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5.3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81万元,增长47.5%。其中:基本支出145.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9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1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补缴历年欠缴费用、基数调整补差额,所以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年初预算为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补缴历年欠缴费用、基数调整补差额,所以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年初预算为5.33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补缴历年欠缴费用、基数调整补差额,所以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三)住房公积金(221类)年初预算为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补缴历年欠缴费用、基数调整补差额,所以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年初预算为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补缴历年欠缴费用、基数调整补差额,所以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年初预算为5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4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原经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人员合并入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

事业运行(2240150项)年初预算为5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4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原经开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人员合并入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4.4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87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江南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无预算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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