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隶属于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主管的差额拨款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负责江南区江西镇辖区内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核定人员编制数74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4人,聘用人员23人,“乡聘村用”乡村医生26人。核定编制车辆5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单位决算单位构成为: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560.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60.6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1.91万元,增长37.7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3.31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7.88万元,增长100.41%,主要原因是收到上年度安排到本年度的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长期护理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江南区“乡聘村用”资金,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将2023年度应拨未拨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安排在2024年拨付。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3.32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收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转来广西区域生殖医学中心建设项目不孕症诊疗及出生费用、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转来江南片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等。
5.事业收入1315.3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59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由于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2024年度收到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财政局转回的医疗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3.6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43.75%,主要原因是年终药品、卫生材料等盘盈以及日常存入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收到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付手续费等造成其他收入较2023年有所增加。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4.3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等收入较2023年较大幅度增加,能满足本年度支出需求,无需再动用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来弥补本年度资金缺口,故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较2023年度大幅度下降。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109.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09.5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12万元,下降2.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5.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1万元,下降58.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残疾人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项目的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059.1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乡聘村用”乡村医生资金、村级保健员养老生活补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2.4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药品卫生耗材费用、日常等办公经费较2023年有所减少,造成2024年数较2023年下降。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45万元,主要统筹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财政转来上年度应拨付未拨付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资金。
4.结余分配 451.04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1.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等收入较2023年较大幅度增加,收支出现结余。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3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97.88万元,增长100.41%。其中:基本支出826.45万元,项目支出366.85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47%。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9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主要由于有一名遗属于2024.01月去世,遗属生活补助该项经费未100%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由于有一名遗属于2024.01月去世,遗属生活补助该项经费未100%完成。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5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将上一年度部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安排在本年度拨付;二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乡聘村用”乡村医生资金、村级保健员养老生活补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卫生防控人员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1.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304.36万元,支出决算为38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将上一年度部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安排在本年度拨付。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卫生防控人员补助资金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拨付。
6.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3.6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等今年基数未调整。
7.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4.32万元,支出决算为4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4%。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今年基数未调整。
8.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6.4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6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安排在本年度支出以及部分预算由主管部门统一纳入年初预算,下拨到卫生院使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9.5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差额拨款单位,此类经费为主管部门下达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经费、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资金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1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差额拨款单位,此类经费为主管部门下达的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预决算差异主要财政将2023年度应拨未拨项目补助资金安排在2024年拨付。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2024年,南宁市江南区江西中心卫生院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由主管部门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单位是属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二层单位,未单独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4个,项目支出总额768.6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4个,本级项目支出768.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32.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5.25%;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36.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7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为财政将该部分项目补助资金经费安排在下一年度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秉承勤俭节约的宗旨,更科学合理地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提前或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安排项目资金,给财政部门预留充分的资金安排时间;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以提高资金的支付率,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12类)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5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17万元,执行数为36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免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