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情况反映等事务性工作。
(二)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优抚经费申报,并协助做好“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的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具体事务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工作。
(四)协助开展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工作,为退役军人及军属提供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
(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409002 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0.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7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57万元,增长156.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7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57万元,增长156.37%,主要原因是:1是因为人员增加;2是支付了部分23年未支付的社保与公积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0.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0.7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67.57万元,增长156.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4.66 万元:主要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保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69万元,增长142.9 %,主要原因是:一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二是支付了部分23年未支付的社保与公积金。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6.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万元,增长185.65 %,主要原因是:一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二是支付了部分23年未支付的社保与公积金。
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9.37 1.8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5万元,增长401.07%,主要原因是:一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二是支付了部分23年未支付的社保与公积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0.7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增加67.57万元,增长156.37%。其中:基本支出106.98万元,项目支出3.79万元。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9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6%。(简要说明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年初预算为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8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一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二是缴费基数增长。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年初预算为2.78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6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一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二是缴费基数增长。
3.事业运行支出(28款50项)年初预算为27.54万元,支出决算为7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4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
4.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8款99项)年初预算为30.1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项目。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99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45%。主要用于:
1.事业单位医疗(02项)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1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一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二是缴费基数增长。
2.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一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二是缴费基数增长。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为4.24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9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1.人员增加;2.缴费基数增长。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49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9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项目。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是财政资金困难,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项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厅、局、办)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降低54.26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6元,增长16.49 %。主要原因是:原经开机构合并,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预算纳入主管部门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161.1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161.1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3.3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2.8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7.9%;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3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2.86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4.12%;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12.8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二是预算执行率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学习,确保绩效指标标量化设置的科学性。二、加强与财政沟通,加快财政预算支付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入户走访慰问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1.29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走访过程中,与受助者进行亲切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给予他们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二是通过帮助困难群体,减少因生活困难引发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走访慰问活动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有利维护社会社会稳定,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走访计划,开展好服务对象生活解困,节日慰问工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