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审批、备案、核准的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草拟和实施征(拨)用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争议裁决前期工作;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无其他分支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3125.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25.4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508.24万元,增长7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5.8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95.12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9.5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13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款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结转。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3125.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125.4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508.24万元,增长7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825.9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25.83万元,增长10323倍,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20.75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单位职工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9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63.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2.83万元,增长了21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720.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以及本办公室正常运行所需的开支;部分征地拆迁补偿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2.1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款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0394.5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款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93.08万元,增长6928.72倍。主要原因:新增了征地拆迁补偿款。
6.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征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5.8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95.12万元,增长18.65倍,其中:基本支出712.21万元,项目支出12413.19万元。
征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8.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倍。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款,因征地拆迁补偿款年初无法估算,所以未列入年初预算。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款,因征地拆迁补偿款年初无法估算,所以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6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4.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项)年初未列入。支出决算为0.62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补助。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08万元,支出决算为6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1.08万元,支出决算为6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08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60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等发放。
1.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54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46万元。主要用于旧改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
1.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99.34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款年初无法预算。
2.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95.24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征地拆迁补偿款年初无法预算。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2.2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3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16万元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
(五)资本性支出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
(六)其他支出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征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19.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3.13万元,增长11.24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19.51万元。
征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51万元,因为征地拆迁补偿款无法预估,所以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1万元,因为征地拆迁补偿款无法预估,所以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征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征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中心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78.352万元,执行数13125.39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城区范围内已累计征收土地面积1668.2591亩;房拆614997.962平方米(以上数据根据征拆协议书经城区政府批复统计)。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重点推进江南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12413.9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支出12413.9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2413.9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8.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98.41万元,执行数为2404.61万元,完成预算的82.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累计征收土地面积1668.2591亩;二是房拆614997.962平方米。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补偿补贴资金落实缓慢造成补偿款的支付不到位,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不利于后续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加快已签订补偿协议的审核和补偿款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南宁市江南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2公开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