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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作者: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5-11-05 17:51

目  录

第一部分:江南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听取辖区残疾人意见,反馈辖区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辖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辖区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为辖区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管理服务,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积极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出合理化建议,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六)认真落实政府和上级残联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对下级残联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七)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地区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

1、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无内设机构。部门决算单位由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1个单位构成,无二层机构。

2、预算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3、编制情况:编制人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聘用人员12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18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2.7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79.86万元,增长35.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2.6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95.71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上级对项目投入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1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85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182.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82.7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79.86万元,增长35.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3.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92.6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在编、外聘人员者等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行政运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105.96万元增加786.65万元,增长41.56%,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和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4.6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医疗保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5.80万元减少1.11万元,减少19.1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调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5.14万元增加  6.33万元,增加55.1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5.其他支出(类)270.1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86.01万元减少15.85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2024年度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2024年度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残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12.6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95.71万元,增长41.6%。其中:基本支出112.16万元,项目支出1800.46万元。

残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运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70.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85万元,下降5.5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0.16万元。

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江南区残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4 %,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和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残联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和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4%,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原因是维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残联、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4万元,平均每辆1.7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和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14.14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元,增长56.73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委托业务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18.82万元,执行数518.8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残联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较为规范。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44个,项目支出总额415.1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4个,本级项目支出415.1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15.1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绩效申报的个别指标值设定不合理;二是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下步整改需要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南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自评得分为99.49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45万元,执行数为48.85万元,完成预算的94.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对辖区内各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困难持证残疾人共343人进行补助,其中包含经开区自筹资金15人,共使用补助金额51.45万元。2024年江南区中央资金“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任务数为30人,资金4.5万元,目前已按照上级要求完成该项工作,资金支付率达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策宣传深度与广度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二是创新政策宣传方式。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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