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
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定期更新公众号、门户网站各板块,根据城区要求完成全部网评任务。参与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反腐倡廉案例,协助拍摄警示教育片,参与撰写警示教育故事脚本。维护城区反腐倡廉网站等平台,根据网络平台留言,做好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等工作。做好全城区反腐倡廉重要活动的图片、资料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城区纪委监委的新闻稿件、内刊稿件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讲好江南廉洁故事。统筹落实区委、人大、宣传部、统战等部门(单位)相关撰稿任务。承办城区纪委监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为江南区纪委监委下级事业单位,负责城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3.91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13.91万元。因我单位2023年未单独编制决算,无2023年数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3.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0.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专项工作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0.7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社保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
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公积金(类)年初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2024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该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未有公务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宁市江南区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 450105000_108002.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