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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作者: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时间:2025-11-05 17:23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畅通沟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强归侨、侨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把城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城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支持和帮助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归侨、侨眷向有关部门要求依法处理,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推动涉侨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拓展海外联谊,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社团的联谊活动;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参与公共外交和文化交流,拓展民间外交。

(四)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城区投资服务;服务城区企业走出去,积极引荐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加强新侨人才工作,创建良好环境帮助他们创业报国。

(五)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侨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为侨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供服务。

(六)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组织归侨、侨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支持海外华文教育事业发展;办好相关文化宣传阵地。

(七)组织实施城区侨代会、侨联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组织开展侨联的工作。

(八)承办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现有单位行政编制4名,实有3人,其中,副主席1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29万元,增长35.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3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29万元,增长35.31%,主要原因是工作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2.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29万元,增长35.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51.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本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本单位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38.37%,主要原因是侨联工作增加带动相关行政支出上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7.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社保缴纳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2万元,增长1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09类)2.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卫生健康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19类)1.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5.35%,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城区财力紧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29万元,增长35.3%。其中:基本支出58.29万元,项目支出4.14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86万元,支出决算为6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21万元,支出决算为4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数据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预算编制时,与实际业务需求存在差异,‌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的正常运转和职能履行。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59万元,支出决算为5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预算编制时,与实际业务需求存在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8.37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受城区财力影响,缴纳社保有延迟。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受城区财力影响,缴纳社保有延迟。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受城区财力影响,缴纳社保有延迟。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受城区财力影响,缴纳社保有延迟。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受城区财力影响,缴纳社保有延迟。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受城区财力影响,缴纳社保有延迟。

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1%。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受城区财力影响,缴纳社保有延迟。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与实际业务需求存在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时,与实际业务需求存在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六)其他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归国华侨联合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城区内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5万元,降低40.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7.25万元,执行数62.4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4.8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4.85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3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9.69%;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31%。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南区华侨事业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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