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 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 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 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1、110南宁市公安局(一级预算单位)
2、110001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公安局公安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667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74.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03.52万元,增长49.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69.7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75.85万元,增长40.72%,主要原因:一是因经开区划拨至江南区,单位、人员新增增加;二是随公安业务项目开展开支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9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27.66元,增长579.58%,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无其他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9.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6674.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674.6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03.52万元,增长49.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03.02万元:主要用于我分局日常运行的行政运行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3.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分局日常运行的行政运行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1363.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项目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56.80万元,增长45.56%,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分局公安业务支出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类)2236.3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死亡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3.11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经费在2024年度支付。
4.卫生健康支出(208类)1359.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6.02万元,增长44.10%,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经费在2024年度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211类)1204.97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27.66万元,增长579.58%,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4类)1.9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打击宣防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19类)405.4万元:主要是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475.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6.结余分配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9.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75.85万元,增长40.71%。其中:基本支出14093.39万元,项目支出1376.32万元。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2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因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1.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13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差异的原因是用于公安日常运行的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2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7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用于公安日常运行的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
1.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33.29万元,支出决算为806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80%。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追加用于公安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和公安工作业务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款项因资金紧张未能在年内形成支付,于2024年支付。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71.88万元,支出决算为3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9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追加用于公安日常行政运行经费和公安工作业务经费等项目经费。
3.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因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4.特勤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2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因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5.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7%。主要用于购买备勤食品等支出。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严格把控经费,降低该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2.1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该项属于上级下达资金。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3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本年度不作为基本支出不测算。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28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属于上级下达资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3.44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属于上级下达资金。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属于上级下达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45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因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因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56.59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属于上级下达资金。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86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属于上级下达资金。
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因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97万元。
1.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12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因属于年中追加用于城建支出。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8.86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目属于年中追加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项目。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该项目属于年中追加项目。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4万元,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93.3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2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人员正常晋级增加及社保缴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2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5.9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分局日常运行的行政运行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等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47.2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需要补助的对象的增加,相关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用年中增加。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227.74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
(六)其他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04.9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27.66万元,增长579.58%。其中:基本支出1164.3万元,项目支出40.67万元。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97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97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5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6%,比上年增加15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测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6.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非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6.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6%,比上年增加156.38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测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6.38万元,平均每辆2.0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0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0.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67.14万元,增长4255.9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77.47万元,增长203.60%。主要原因是:随人员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资产运行维护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当年预算数19556.89万元,全年执行数15759.22万元,执行率80.58%,得分98.06,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59个,项目支出总额13872.7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9个,本级项目支出13872.74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5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773.2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6.6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28%;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5.3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3%;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54.1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办案经费未能支出完毕,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分局将合理制定资金申请计划,提前或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安排项目资金,给财政部门充分的资金安排时间,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度及时支付,以提高资金的支付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公开。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