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自治区、南宁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法规,拟定江南区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江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江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工作,制定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江南区车辆综合保障平台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使用管理调度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负责城区机关办公区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协助信访、公安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五)负责江南区四大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完成江南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其中:在江南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城区机关办公用房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江南区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审核及投资安排等;江南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等。江南区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江南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在监督问责方面,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车辆综合保障平台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江南区财政局、江南区审计局负责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江南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定期与江南区发改、财政部门交换公务用车注册登记信息、使用状态、违章信息等情况;江南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江南区发改局会同江南区财政局制定市本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根据江南区及各车辆保留单位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江南区财政局定期对本级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和公务用车租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江南区公务用车的处置由江南区发改局、财政局会同车辆产权单位按程序报江南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本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食堂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机关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办公室。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537.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37.9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3.39万元,增长2.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7.9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年决算数减少66.61万元,下降2.6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由于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从0增长到1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城区核酸采样及疫情封控区用餐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53.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537.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37.9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3.39万元,增长2.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126.8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 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四家班子等办公区的办公用房、水电、食堂、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机关后勤服务物业化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15.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36万元,增长35.7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8.41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行政单位医疗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3.12万元,下降5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拖欠2022年底城区核酸采样点及疫情防控区用餐饮水等后勤保障经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212 类)120万元:主要是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于2023年度无城乡社区收支,本年度从0至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对应专项债务支出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57.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54万元,增长60.12%,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度应缴未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和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结余分配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53.6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使用该结存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7.9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6.61万元,下降2.68%。其中:基本支出644.53万元,项目支出1773.37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41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7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14.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78%。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预算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项级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10303 |
机关服务 |
1114.81 |
2126.87 |
190.78 |
根据工作安排年中追加预算指标。
|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0 |
0 |
0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7.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9%。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部门预算调整和在职人员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6.60 |
30.68 |
115.34 |
部门预算调整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
47.50 |
51.94 |
109.35 |
在职人员增加,
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 |
23.75 |
31.18 |
131.28 |
在职人员增加,
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
|
2080508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 |
0 |
1.45 |
- |
部门预算调整 |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40.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23%。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2022年底城区核酸采样点及疫情防控区用餐饮水等后勤保障经费开支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0 |
65 |
- |
年中追加2022年底城区核酸采样点及疫情防控区用餐饮水等后勤保障经费预算 |
|
210110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9.00 |
21.48 |
113.05 |
在职人员增加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52 |
31.93 |
148.37 |
在职人员增加 |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54万元,支出决算为5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6%。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增加,缴费支出随之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
类款项 |
项级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预算
百分比(%) |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8.54 |
57.37 |
148.86 |
2024年退休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增加,
缴费支出随之增加 |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5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5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和增加在职人员经费等费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定额标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将开支控制在预算内。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数增加,退休费随之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1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预算调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0万元,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本年度增加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2 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1%,比上年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统筹安排“三公”经费,将开支控制在预算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1%,比上年减少2.5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因公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江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3.75万元,平均每辆2.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上年度增加2.96万元,上涨5.6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911.71万元,执行数2537.90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大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中心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有完成办公用房检查、调整、管理工作方面,城区食堂服务保障方面,物业工作规范化管理方面,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等等。该项指标分值为50分,自评得分5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位,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较好。该项指标分值为30分,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4年我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中心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干部职工的好评。该项指标分值为10分,自评得分10分。
(4)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64.88%。该项指标分值为10分,自评得分6.49分。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35个,项目支出总额3209.5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5个,本级项目支出3209.5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2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800.5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1.4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6.10%;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92.7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5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89%;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管理意识还有待加强,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绩效指标存在评价标准难以量化、指标值难以获取,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政府采购的执行进度和项目的实施效率偏慢。2025年,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南宁市江南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江财(2023)7号)文件工作要求,科学编制预算,设定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二是统筹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各种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提前做好预案,保证在预算资金下达后能尽快进入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进度和项目的实施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江南区行政中心及工业园区食堂管理服务费(2024年度)项目自评得分为99.17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1.98万元,执行数为276.83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观念还不够深入,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仍有缺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二是预算绩效规范管理还有盲点,对当前绩效管理部分工作只停留在表面,难以满足当前绩效管理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首先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其次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