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91.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0.2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96.67万元,下降5.27万元,下降1.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2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95.54万元,下降5.27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收入。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10.年初结转和结余1.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13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91.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0.2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96.67万元,下降5.27万元,下降1.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类)117.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07.30万元,增加10.55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141.7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养老支出、就业补助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154.21万元,减少12.47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18.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20.52万元,减少1.72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11.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3.50万元,减少1.61万元,下降11.9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减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1.1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决算1.13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2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95.54万元,下降5.27万元,下降1.78%。其中:基本支出176.32万元,项目支出113.95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9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8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6.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有所增加。详细请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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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主要用于 |
原因 |
|
2010301 |
行政运行 |
0.00 |
115.54 |
0.0 |
该项资金用于支付人员的工资奖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 |
根据实际支出,科目分类调整 |
|
2010350 |
事业运行 |
94.71 |
0.00 |
0.0 |
该项无支出 |
根据实际支出,科目分类调整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1.80 |
2.31 |
128.33 |
该项资金用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
工会经费增加 |
|
合计数 |
|
96.51 |
11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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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8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益性岗位补贴等费用的支出。详细请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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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主要用于 |
原因 |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35 |
0.59 |
3.84 |
该项资金用于购买村党组书记、第一书记人身意外保险 |
据实开支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4.43 |
18.05 |
125.09 |
该项资金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
年中追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21 |
8.19 |
113.59 |
该项资金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年中追加职工年金缴费支出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0.00 |
1.06 |
0.0 |
该项资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住房物业补贴 |
年中追加退休人员住房物业补贴支出 |
|
2080705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33.59 |
113.34 |
337.42 |
该项资金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社保、长护险等补贴 |
年中追加支付公益性岗位各种补贴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0.00 |
0.02 |
0.0 |
该项资金用于为参加南宁市首届乡村振兴暨邕城劳务品牌技能大赛选手购买保险 |
根据业务实际支出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36 |
0.49 |
136.11 |
该项资金用于工伤险、失业险支出 |
年中追加工伤险、失业险缴费支出 |
|
合计数 |
|
70.94 |
14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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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7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医疗及补助支出。详细请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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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主要用于 |
原因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0.00 |
7.52 |
0.0 |
该项资金用于职工医疗支出项目 |
根据实际支出,科目分类调整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91 |
0.00 |
0.0 |
该项目无支出 |
根据实际支出,科目分类调整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6.91 |
11.16 |
161.51 |
该项资金用于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
年中追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08 |
0.13 |
162.5 |
该项资金用于缴纳大病医疗互助 |
年中追加大额医疗统筹保险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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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数 |
|
12.90 |
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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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详细请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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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款项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 |
完成预算百分比 |
主要用于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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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0.82 |
11.89 |
109.89 |
该项资金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项目 |
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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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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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 |
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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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59万元,津贴补贴26.65万元,奖金18.00万元,绩效工资31.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2万元,住房公积金11.89万元,退休费1.0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30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0.41万元,工会经费2.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6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3.5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追加人员奖励性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邮电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退休费支出有所增加。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其他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69万元,上升14.97%,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上升8.61%。原因是:邮电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共开展预算项目自评4个 ,共涉及资金113.95万元 ,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就业补助资金执行率较高,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经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3个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1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95万元,执行数为113.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当年实际执行成本超出年初预算成本(“第一书记保险补贴”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500元,执行数为5920元,预算调整了2420元),项目预算管理有待加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