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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部门决算
来源:江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4-11-05 17:20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主要职能是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服务和园林绿地建设管理,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公园管理的主要工作目标是继续推进公园项目建设,全面提高公园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园区绿化管理力度,切实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使公园环境更加生态,景观更加优美。搞好公园绿地建设,对公园绿地进行整治,确保绿化效果及园区基础设施破损的及时修复。加强绿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健全园林法规,加强公园的管理力度,严格依法治绿,不断巩固园林绿化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公园下设3个科室:办公室、安保保卫股、绿化建设股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476.8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76.8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62.25 万元,增长 103.9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3.8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29.22 万元,增长101.2 %,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3年度邕江南岸公园清川大桥-水塘江运营管理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3.0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0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6.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10.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 2476.8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76.84 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62.25万元,增长103.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 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外交支出(202类)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7.52万元,增长73.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2022年有减少,同时社会保障和就业缴纳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50.2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6万元,下降11.0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2289.2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19.75万元,增加114.05%,主要原因是支出邕江南岸公园(清川大桥-水塘江段)运营管理费。

6.住房保障支出25.1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3万元,增加5.15%,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3.8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29.22万元,增长101.2 %。其中:基本支出411.84 万元,项目支出 2031.96 万元。

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248.72 万元,支出决算为2443.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二)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四)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1%。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41.99 61.08 145.4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基数上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8.89 31.15 80.1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数下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45 15.23 78.3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数下调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7 4.75 69.14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下降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4.66万元,支出决算为5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3 %。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5.56 11.19 71.92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医疗保险。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降。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9.1 39.07 79.57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降。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5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5%。具体情况如下: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120104 城管执法 0 119.76 0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局统筹,下达另一指标支付运营费。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54.08 2136.47 104.01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支付运营管理费较上年增加
21219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0 33.04 0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支付项目。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66万元,支出决算为2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预算百分比(%) 预决算存有差异的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66 25.1 84.63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11.8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0.0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6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下调,导致社保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1.26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1.85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六)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3.04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04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 33.04 万元。

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33.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城乡环境卫生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33.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33.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使用上级资金支付项目资金。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江南岸公园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 0.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 %,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车辆评估鉴定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1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 %,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原因是支付了车辆评估鉴定费。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41.5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8.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841.5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841.53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16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84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1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65.5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84.52%。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3 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完成支付;二是部分项目进度延迟,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做好事前调研,更为科学准确地编制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益性水电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6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 万元,执行数为 130.06 万元,完成预算的89.0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水电费及时支付率100%;二是水电费运行正常率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合理性上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及合理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及时监控及跟踪。      

2.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项目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江南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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